「公司安排了任務,我就帶無人機去飛了……」1月28日,在陸川縣公安局警航中隊,某公司技術員周某懊悔說道。當天,他因在管制空域內違規操作無人機飛行,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5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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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周某系陸川縣古城鎮八角村某公司技術員,當天根據公司安排,使用公司所屬無人機拍攝光伏設備全景。為獲取更完整的畫面,周某在未取得無人機操控資質、也未向空中交通管理部門申請飛行計劃的情況下,在管制空域內操作無人機兩次升空,飛行真高達1349米,累計飛行約20分鐘。該行為違反了《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第十九條第三款之規定,公安機關依據該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二款,對周某作出行政處罰。
「現在新規已經實行,無人機『黑飛』不再是小事,情節嚴重的可依法拘留。」民警在向周某說明處罰依據時,也現場開展了普法教育,「飛無人機之前,一定要先實名登記,查詢清楚是不是管制空域,該報備的要提前報備。沒有相應資質的話,絕對不能擅自飛行。」民警還耐心指導周某如何通過民航局官方平台進行登記與空域查詢,並提醒他今後若需執行公司拍攝任務,務必依法申請飛行計劃,確保合規操作。
來源丨陸川公安
編輯丨鍾丹丹
審核丨蔣西河
監製丨凌嘉琳
出品丨玉林市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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