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民航局更新通知,禁止旅客攜帶無3C標識及被召回的充電寶乘坐境內航班,近期備受關注的充電寶行業召回事件再度熱議。
通知提到,近期多個頭部品牌充電寶廠家因電芯存在安全風險對多批次產品實施召回,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撤銷或暫停了多個充電寶及電池芯廠家3C認證,上述情況表明旅客隨身攜帶的充電寶存在安全質量隱患,給民航安全運行帶來的風險持續增大。民航局要求各機場安檢部門要加強對旅客隨身攜帶充電寶查驗,嚴防旅客攜帶不合格充電寶乘機。
在多個社交平台上,有網友提問屬於被召回系列的充電寶還能上高鐵嗎?記者梳理髮現,多位旅客攜帶被召回型號的充電寶,順利通過高鐵安檢。
新黃記者檢索發現,2023年10月11日,國家鐵路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和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三部門聯合發布關於消費型鋰電池貨物鐵路運輸工作的指導意見。
意見明確,消費型鋰電池貨物範圍。消費型鋰電池貨物是指主要用於手機、攜帶型電腦、數碼相機、電動玩具、移動電源等消費類電子產品的鋰金屬電池(組)、鋰離子電池(組)貨物,屬於第九類危險貨物。
其中,上述意見還規定,不應運輸下列鋰電池:安全性有缺陷的鋰電池;出現破損、會造成潛在受熱、火災或短路的鋰電池(如,由於安全原因而被製造商召回的鋰電池);廢鋰電池和為回收或處理目的運輸的鋰電池。
6月26日,記者致電國鐵集團12306客服熱線,客服人員表示,針對被召回的充電寶能否上高鐵一事,目前沒有接到相關通知。「目前應該是正常執行,至於後續會不會有新的通知,請隨時關注」。
來源:新黃河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