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聞客戶端 記者 黃雲靈 實習生 周裕鑫
「最後一天的話,先刪除一些聊天記錄和瀏覽記錄吧,來個賽博斷舍離。」
「必須列好臨終任務清單,把網盤資料清乾淨,註銷小號,刪光發瘋文學,要留清白在人間。」
「等50年後,我就抽一個粉絲把我的K歌賬號給ta,裡面全是我的歌唱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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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前,「00後開始處理數字遺產」話題登上微博熱搜。不少人在留言中談到「人走了,黑歷史還在,是屬於當代年輕人的社死現場。」也有人開始認真思索這個問題,認為處理數字遺產很有必要,需提前做好規劃。
數字時代,我們在網路上留下的「痕迹」越來越多,虛擬財產的價值日益凸顯。那麼,究竟哪些屬於數字遺產?它在法律上能不能被繼承?我們又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數字遺產合法權益?
圖源:視覺中國
你想傳承數字遺產嗎?
2024年,36歲的互聯網遊戲主播趙常(化名)來到中華遺囑庫訂立遺囑,明確在自己離世後,將直播賬號留給同樣熱愛遊戲的弟弟繼續運營。
趙常從事主播行業5年,積累了大量粉絲,其名下的直播賬號也有較高的商業價值。他希望,這份遺產不僅能為弟弟帶來經濟上的支持,更能延續他對遊戲的熱愛,成為兄弟間珍貴的回憶與情感紐帶。
據2024年度《中華遺囑庫白皮書》,近年來通過立遺囑保護虛擬財產的事件越來越多。遺囑市場需求端呈現「年輕化」與「分層化」雙重趨勢,Z世代將遺囑視作「人生規劃」工具,涵蓋虛擬財產、數字遺產等新興權益。
而其2023年度的統計顯示,從2017年至2023年,中華遺囑庫一共收到488份涉及虛擬財產的遺囑。微信賬號、QQ、遊戲賬號、多樣化虛擬貨幣等,已經成為立遺囑人群的重要資產。
「我平時喜歡玩遊戲,在一個平台上玩了好幾年,也充值了幾千塊,如果可以的話,我想把這個賬號一直保留下去,給我的朋友或者親人。」小呂今年24歲,是浙江一所大學的大四學生。在他看來,遊戲裝備是屬於自己的虛擬財產,應該由他指定人去繼承。
小呂告訴潮新聞記者,自己曾私下和同學探討過數字遺產的話題。他們有一個共識,具有經濟價值的數字資產可以繼承給親人朋友,但社交平台賬號和聊天記錄這些,因為涉及個人隱私,不需要也不應該被繼承。
王女士是一名畫師,不時會通過繪畫平台接單,將自己的一些畫作和照片上傳網路,並以作品獲得的瀏覽量、點贊量收取收益。她認為,數字遺產不應只限於經濟價值,不具有財產性的個人數字信息因為有無法量化的情感價值,也應成為數字遺產。「賬號背後是我幾年的勞動成果和觀眾關係,哪怕我不在了,我希望家人能代我繼續維護。」
圖源:法制網
數字遺產可以被繼承嗎?
「由於數字遺產的類型必然會隨著時代的發展而不斷地擴展,所以《民法典》中對這一問題作了概括性規定,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也就是說,只要我們所稱的數字遺產符合『合法財產』屬性,理論上都是可以納入遺產範圍的。」北京德恆(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徐天一在接受潮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
不過,目前對於數字遺產的法律界定和處置方式並不完善,因此在實踐中關於虛擬財產的繼承仍然存在諸多限制條件。
徐天一認為,數字遺產涵蓋的範圍可以很廣,包括數字財產類,如支付寶、微信餘額,虛擬貨幣,數字藝術品,遊戲裝備等,其特徵是具有經濟價值可進行直接交易;個人信息類,如社交媒體賬戶、個人網站、數字照片等具有情感和紀念價值。
「像餘額、虛擬貨幣、數字藝術品等這些顯然符合合法財產界定的,當然可以繼承,但涉及到社交賬戶類就可能存在爭議。」徐天一稱,不少社交賬戶所在的平台方有用戶協議,其中規定賬號所有權歸屬平台,用戶僅有使用權,「這種情況下,如果你簽署了平台協議,賬戶是沒辦法被繼承的,或者至少需要與平台協商一致。」
據了解,微信規定,賬號使用人過世後,賬號不支持繼承,僅支持近親屬基於自身合法權益獲取過世者相關資料副本。抖音規定,若想繼承某人生前賬號,需要運營商變更被繼承人賬戶登錄手機號碼後,方可進行賬號主體變更,從而實現賬號繼承;而如果賬號里還留有財產的話,需要繼承人提供包括被繼承人死亡證明、與被繼承人直系親屬關係等相關證明,才可以繼承賬戶里的資金。
據徐天一介紹,2004年美國出現過數字遺產第一案,雅虎拒絕移交逝者郵箱密碼,法院判決平台僅需提供數據光碟,不轉移賬戶控制權。在國內涉及社交平台賬號繼承問題目前並未有統一的裁判或法律規定,他建議,對於數字資產,普通人需要做的是需要將具有較高經濟價值的資產以及取得方式告知家人,有了這一步才有權利去考慮和行使下一步。未來則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摸索,進一步完善對虛擬資產以及繼承相關領域的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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