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科技快訊】據各官媒消息,日前北京市表決通過《北京市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於2026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規定明確將北京市行政區域全域劃定為無人機管制空域,這意味著所有室外無人機飛行活動均需提前提出申請,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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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無人機全生命周期管理上,《規定》對生產、銷售、運輸等關鍵環節作出嚴格規範。明確禁止非法生產、組裝、拼裝、改裝無人機,以及破解其控制系統;嚴禁向北京行政區域內的單位和個人銷售、出租無人機及其核心部件;同時禁止通過鐵路、民航、道路貨運、寄遞、省際客運乃至私家車等任何方式,運輸、攜帶無人機及其核心部件進入北京(現有已完成實名登記和信息核實的無人機,由所有者本人攜帶的除外)。
針對無人機核心部件的界定,北京市經信局已制定《無人駕駛航空器核心部件名錄(試行)》,將機身結構、飛行控制系統、通信系統和動力系統四大必備系統中的17種核心部件納入管理,既實現精準管控,又最大程度降低對通用部件相關行業的影響。
北京市交通委進一步明確了運輸、攜帶禁令的執行細節:本市貨運企業嚴禁私自運輸無人機及其核心部件,特殊保障類無人機運輸需由市交通委會同相關部門協同保障;省際客運方面,外省市進京旅客不得託運、攜帶無人機及核心部件,鐵路、客運場站將通過源頭安檢、落客後二次安檢雙重把關,違規攜帶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同時通過購票、進站等環節強化旅客提示。
存儲環節同樣受到嚴格管控。《規定》明確,全市禁止新建無人機及其核心部件存儲場所,六環路(含)以內嚴禁設立此類存儲場所;六環路以外的存儲場所需符合安全規範並通過安全評估。市公安局聯合相關部門制定的《北京市無人駕駛航空器存儲場所管理規定(試行)》進一步明確,同一地址存放無人機整機超過3架或核心部件超過10件,即認定為存儲場所,需按規範管理。
《規定》要求現有無人機所有者需在法規施行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信息核實。根據信息核實辦法要求,現無人機所有者需在2026年4月30日前,按照《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完成實名登記。在此基礎上,自然人可聯繫居住地所屬公安派出所,單位可聯繫辦公或實際經營場所所屬公安派出所,通過公安機關上門核實、自行前往派出所核實、電話核實(僅限公安已掌握相關信息的情形)三種方式完成信息核實。
對於已完成信息核實的無人機,所有者可本人攜帶其出京後回京,也可在本市依法存放、存儲;若無人機所有權發生變更,需主動向公安機關報備並變更信息;若無人機丟失、損毀或不再存放在本市,需及時聯繫公安機關辦理信息核銷。
為兼顧行業發展需求,針對航空模型運動,市體育局制定《北京市航空模型運動管理規定(試行)》,對航空模型實施分級管理。對於培訓、競賽所需器材的購買、跨省運輸及臨時存儲等需求,將開通專項申請通道,經安全評估後予以協調保障,實現管控與產業發展的平衡。
此次《規定》的出台,標誌著北京對無人機的管理進入法治化、精細化新階段,將進一步規範無人機使用行為,防範低空飛行安全風險,同時為航空模型等相關產業健康發展預留合理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