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其實這家小餐館的菜,再好也是有限的。兩道葷菜,說是帶肉的,其實就是素湯稀水。
一份豆腐燉魚,大多是豆腐,一點都不新鮮,還有一份酸菜炒肉,肉少得幾乎可以用一隻手數出來。
潘二娘已經很久不油膩了。老丁認為她不是一個嚴肅的妻子。她充其量只是個合伙人,對她沒好處。
再者,他要攢錢給傻兒子娶媳婦,他緊緊捏在手裡。人們都說他冷水燙雞——他一貧如洗,沒有人比他更摳門了。
和他一起生活不容易。他從來不會為別人花一分錢。潘二娘再吃一口,他就噁心了。有什麼好的?他要麼自己吃,要麼留著他的傻兒子。他太老了,不想再生一個,但是他沒有能力撫養自己的孩子。
至於潘二娘,那不是他老婆,而是外人。
丁家有專門存放米、面、糧、油的柜子。柜子上有把鎖,他帶著鑰匙。只有做飯的時候,他自己開鎖,說要用的米會交給潘二娘,他還經常去廚房看,防止她偷菜。
老丁父子吃的和潘二娘的不一樣。潘二娘吃的那種面,就是那種用蒸玉米做的面,送到碼頭上。這裡滿是砂礫,有時甚至會生出蟲子。
他們家是做饅頭的,麵粉也不缺,但是白面一直是潘二娘吃不了的,就是做饅頭在店裡賣。老丁還得親自數一數做出來的饅頭的數量,以防潘二娘私下遮掩一個半。
他已經挖出了王國。在這樣的男人手下,潘二娘乾的多,吃的少。因為很久沒吃肉了,她有時候聞到別人煮豬油的味道,就想拿著鍋吃一口滾燙的油。她真的很想吃肉。
但現在她是一位母親。既然是母親,就不能不管孩子。母性壓倒了她對肉的渴望。她用筷子夾住魚腮下的嫩魚肉,但沒有放進碗里,而是給了女兒。「好孩子,多吃點。吃飽了才有力氣學習。」
榮珍又夾回給她。「媽媽,你吃吧。」
潘二娘又夾了一筷子魚回來,但他們互相推讓,好像那是什麼。
果真如此,無奈地說,「你再催下去,菜就要涼了。你最好快點吃。以後我們就不缺肉了。」
潘二娘不禁疑惑道:「這是什麼?」
榮珍不答,只勸道:「你先吃,等吃完再說。」她怕這樣說了,媽媽就沒心情吃飯了。
這頓飯有點難吃,但榮心裡很甜。潘二娘只好給她一塊肉渣,給她一口湯,讓她覺得自己是被母親疼愛的。即使分開這麼久,她媽媽還是她媽媽。
吃完後,潘二娘又問:「你剛才想對我說什麼?」
事到臨頭,不敢輕易開口。她猶豫了很久,才說:「媽媽,你願意離開現在的家,和我一起生活嗎?」
以前,她很自信,以為說出來就一定會答應她,可是話一出口,她突然失去了自信。
她慌慌張張地給自己加了一些籌碼:「我現在可以掙錢了,掙很多很多的錢,養家糊口。」
容說著,拿出剪好的報紙和報社匯來的票子,滿懷期待地遞給母親。「你看,你看,我能賺錢。」
潘二娘不識字。她只知道錢票。她看著票和報紙。她有點不好意思地說:「富姐,你知道,我媽不識字……」
甄珍沒有反應過來。媽媽看不懂字,也看不懂數字,看著錢票也沒反應過來。
「媽,這報紙是我的稿子,錢票是我的稿費,兩次加起來60塊錢。」
潘二娘大大吃了一驚:「哦,怎麼這麼多?」
容解釋說:「我用一個半的一千字,貢獻了三萬多字,一共四十八篇。最後一次,我寫得比較好,三塊十二塊的一千字,就這麼多。」
潘二娘驚呆了,喃喃道:「我兒,你現在有出息了。」
有那麼一瞬間,她幾乎是雙手把剪得整整齊齊的報紙舉了起來,像捧著什麼神聖的東西一樣,笑著叫道:「我的兒子,你成功了,你的話可以發表了。」
一顆大淚珠落在報紙上,她急忙伸手去擦,可是淚珠把報紙打濕了,造成了一個水漬。
潘二娘彷彿做錯了什麼,慌了手腳,道:「福姐,快收起來。你的字濕了,都是我媽的錯。」
蓉甄珍安慰她,「沒事的。只是一份報紙。燒了也沒關係。」
「這怎麼好?這怎麼好?」潘二娘不安地說:「這裡一千字抵三塊錢。」
榮珍忍不住哭了。「不管多有價值,一份報紙值多少錢?如果壞了,再買一個也花不了多少錢。」
潘二娘從懷裡掏出手帕,小心翼翼地包了一疊報紙,說:「傑夫的字不能破。」
自始至終,她對容的千言萬語和三篇文章都沒有懷疑過。在她心裡,她家姑娘就是這麼能幹。
蓉又對說,「媽,你看,我能掙這麼多錢,所以你能和我一起生活。不要留在丁家受罪。你為他們當牛做馬,卻吃不飽穿不暖。你可以和你自己的女兒住在一起,但是你可以享受幸福的生活。」
她怕媽媽拒絕她,想做一萬個承諾證明自己的能力和孝心。
但是潘二娘根本沒注意這個。她沉默了一會兒,有點不好意思地說:「福姐,你成功了,你媽媽自然很高興。然而,你怎麼能有一個無辜少女的惡名昭彰的母親呢?人家會笑話你的。」
「不會的。」榮甄珍拉著娘的手,懇切地說,「絕對不行。我們就租嘉禾大道的房子,那裡不會有謠言傳出來。以前在背後說閑話的鄰居,連別人家的老太太都不會說話。我們已經和他們是不同的人了。」
「此外,」她帶著一點悲傷和憤慨繼續說道,「你顯然沒有那樣做。是別人的壞心造成了這些困擾。為什麼要為別人犯下的錯誤買單?他們說三道四,他們應該受到懲罰,但他們想把我們分開。這從何而來?」
這個世界上的道理有時候真的很奇怪。一個人犯錯,往往要為自己的錯誤付出代價,但一群人犯錯,就要付出很小的代價,甚至要受到懲罰。
如果犯錯的人比不犯錯的人多怎麼辦?錯的會變成對的,對的反而會變成錯的。無辜的人被綁起來,連個申冤的地方都沒有。
不犯錯,就是最大的錯誤。
潘二娘補充道,「柯家河大道是有錢人才住得起的地方。娘這樣的人怎麼配留在那裡?」
榮甄珍感到心裡又酸又痛。她使勁咬著牙根,才忍住眼淚。「母親不是不配。現在一天寫一千字,一個月能掙九十塊錢。那種地方我住得起,趙家不敢鬧——不是他們住得起的。」
潘二娘還是有點擔心:「不知道老丁會不會放人?」
「這個你不用擔心,」榮甄珍早就考慮過這個問題。「如果你不走那道程序,他無法阻止你離開。給他兩美元,你就能擺脫它。」
她把自己的心事都考慮清楚了,潘二娘沒有拒絕的餘地。她獃獃地坐著,粗糙腫脹的手指不安地蜷曲著。
榮珍注意到,她凌亂的頭髮大部分是白色的,有幾根黑頭髮散亂著,眼睛黑黑的,眼睛下面掛著一對大包,臉色憔悴發黃。她只有三十歲,但她看起來真的很老。
我真的下定決心:如果我媽不走,我就把她綁起來。
良久,潘二娘喃喃道:「萬一人家笑話你,萬一學校聽說你媽不好,不想讓你讀書怎麼辦?」
蓉一向謙遜低調,但現在為了讓媽媽放心,她不得不絞盡腦汁誇自己:「放心吧,我總是全校第一,人家捨不得離開我。」
她試圖擺出一副非常自豪和自信的表情:「我的編輯寫信給我說我非常足智多謀。如果我繼續努力,我一定會成為一名非常著名的作家。到時候就沒人敢笑話我們了。」
她說的很堅定,潘二娘也覺得女兒有能力,漸漸放下心來。她說:「這樣的話,我回去和老丁商量一下,等我收拾好東西,我就出來和你一起住。」
榮忙說:「不要單獨和他說話。」
雖然她還年輕,但她知道很多男人的通病:她討厭女人不聽話。
雖然她的母親不是老丁的正經妻子,她家的「財產」已經漸漸地溜走了,但沒有一個男人能受得了。如果他生氣了,開始打人怎麼辦?她這麼弱,怎麼受得了老闆的拳頭?
她打定主意,和潘二娘商量:「請你再忍我一兩天。我今天會修理房子,但最遲明天。那我就雇兩個人幫你拿東西。你拿了之後,把它們打包,住下來。缺什麼慢慢補。」
潘二娘說:「媽媽什麼都沒有,你不用花錢再雇一個人。」
榮甄珍不肯改口,而是堅定地說,「這是必不可少的。你聽我說。」
她看了看有點心疼錢的潘二娘,然後柔聲說:「媽,你跟我走就是了。」
潘二娘怎麼能這樣拒絕她?我必須按照她做每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