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奇案:美婦與人有私,九歲幼童被誣殺人,看縣令如何鎖定真兇

清代咸豐年間,山西大同府轄縣發生一樁命案,一八歲幼童被剪刀刺穿喉管而亡,其九歲的表哥被指成兇手,縣令心中起疑,展開調查,案情背後竟隱藏著一段令人心酸的往昔……

離城八里的李家坡,有一李姓人家,家主李振奇年近六旬,曾做過外地同知,後因病賦閑在家,膝下三子一女,兒子們均已成婚,女兒最小,也最乖巧懂事,被李振奇夫婦視若掌上明珠。嫁給了本縣的華教諭(主管一縣教育)為妻。後因華教諭扯進了科場舞弊案,朝廷從重處罰,夫婦二人被殺。留下一個未成年的孩子叫華杉,年僅六歲,被外祖父李振奇接到身邊照看。

李振奇夫婦惋惜自己苦命的女兒,愛烏及烏,對小華杉更是憐惜寵愛,吃穿用度,一應不缺,飲食起居,親自照料。痛失雙親的小華杉雖懵懂無知,但外公外婆對自已的好,卻深感於心。華杉的到來,三個舅舅皆無非議,小妹遺孤,父母接來照料,自是應當。但舅母們的態度卻截然相反,將華杉視做累贅,頗不以為然,尤其貌美虛偽的大舅母魏氏,人前對華杉裝得視若己出,背後卻冷言惡語。

華杉大舅李從文在邊遠的雲南做生意,很少回來,因環境條件艱苦,魏氏和其獨子李長虹被留在家中。那長虹小華杉一歲,表兄弟自是成了玩伴。李振奇請了先生,讓兩人一起讀書,華杉聰明穩重,長虹調皮貪玩。一個常被誇獎,一個常受責罰。魏氏教子無方,常賴華杉誘騙挑唆。逐漸早熟又敏感的華杉,自知寄人籬下,辯解反遭呵斥痛罵,常躲於角落裡暗自垂淚。對外公也不敢完全實話實說,怕外公怒而找其理論,自己更難自處。

幾個舅母皆是如此,常故意拿可憐的華杉打趣惡罵。外祖李振奇愈是寵愛小華杉,就愈是有人忌妒,讓他難堪。做為公公的李振奇也不好說什麼,只能讓華杉躲她們遠點。可小孩子玩心正盛,況且一個大院里住著,躲能躲開嗎?

卻說那徐娘半老的魏氏,正值虎狼之年,丈夫常年不在身邊,耐不住空閨寂寞的她,和家僕李貴勾搭在了一起。一有機會,二人就暗自苟合。

歲月悠悠,白雲蒼狗,不知不覺中,華杉到外公家眨眼已過了三個年頭。忽有一夏日午後,家人有的外出,其餘人皆在午睡,唯有華杉和長虹在前院「躲貓貓」玩。卻說華杉到處找那長虹找不到,待到舅母房處,聽得屋中有悉悉窣窣之聲,便小聲喊了兩聲:「長虹、長虹。」也無有人應聲,反聽得屋中動靜愈大。

他以為是表弟長虹和自己玩鬧,推門又推不開,孩童的玩鬧心理頓起。便繞到屋後,躡手躡腳從後窗爬入屋中,只見動靜來自床上帳中,他悄無聲息地來到床邊,想嚇唬一下那個一向不知天高地厚的表弟。猛地一下揭開了床上的帳子……

一時間愣在當場,帳中哪有長虹的影子,只有兩具渾身赤裸的胴體交織在一起。小華杉雖少不更事,也知兩人做的不是什麼好事,嚇得扭身往外就走。帳中的兩人正是魏氏和那李貴,興頭上的兩人錯愕異常,魏氏又羞又憤。待回過神來,李貴來不及穿衣,往外就追。

此時的華杉已跑至門口,正打開門閂,欲奪門而出。魏氏生怕事泄,一邊急忙穿衣,一邊朝桌上的剪刀向李貴丟了個眼色,李貴會意,拿起剪刀便追。此時的華杉已將房門打開,李貴見追不上,一甩手,將剪刀擲向門口的華杉……

只聽「啊!」的一聲,卻是長虹應聲倒地。原來調皮的長虹見母親房門響動,躲在門旁,本想和母親開個玩笑,待門開處,他猛地閃身而出,華杉驚得急一撤身,剪刀卻刺在了長虹喉間,只在地上掙扎了幾下,竟然沒了聲息。事情發生的太過突然,小華杉根本沒弄清這剪刀從何而來。三人皆呆愣當場。

魏氏眼見兒子倒地,怒氣無從發泄,只將早已嚇傻的華杉扯進屋內,一頓拳打腳踢。那李貴慌忙將長虹抱至屋內床上探看,卻是早已氣絕。急欲穿衣而逃,卻被魏氏攔住,兩人將目光一起看向了已目光獃滯,正手足無措的華杉……

魏氏一邊綁了華杉送去縣衙,一邊大放悲聲,驚動了家人,早有人報了李振奇夫婦知曉,只說:「表少爺和少爺玩鬧中玩惱了火,發狠將小少爺刺死了。李振奇驚得急急忙忙趕來時,魏氏已命李貴找人抬了長虹屍體,將華杉送去縣衙,不禁眼圈發紅,虎目含淚。他既心疼孫兒的死,也擔憂外孫華杉的處境,一時之間手足無措,卻沒什麼好主意,只能趕去縣衙聽審。

卻說本縣的黃縣令,機敏善斷,原在京中大理寺任職,後因得罪權貴外放。聽說有人告狀,便升堂問案。只見一美貌貴婦和一被縛的孩童跪於堂下,便開口相詢:「堂下婦人,報上名來,縛此幼童,所為何事?」魏氏哭哭啼啼訴道:「民婦魏氏,他本是家夫外㽒,父母皆因罪被斬,權且寄養舍下,不想他性刁暴戾,幼子小他一歲,玩耍中得罪了他,他竟凶性難除,將幼子刺死。」

黃縣令聽罷仔細看了看華杉,只見他文弱清秀,嚇得渾身發抖,不像魏氏所述中那種野性難馴的孩子。便問華杉:「你姓甚名誰?為何刺死表弟?殺人是要償命的知道嗎?」華杉戰戰兢兢看了一眼舅母魏氏才說:「我叫華杉,和表弟……玩耍中一時失手,刺中……了他。」然後又低頭問魏氏:「大舅母,你……和李貴不……是說,小孩子殺……人不用償命嗎?」魏氏惡狠狠地瞪了一眼華杉,嚇得華杉忙住了口,不敢多說。

魏氏那惡毒的一瞥,卻被黃縣令看在了眼裡,厲聲問道:「李貴是誰?」魏氏急忙答說:「李貴是我家僕人,殺死我兒,李貴也是見證,剛抬了小兒屍體在堂外候著。」黃縣令也不說話,下座到衙門口,仔細驗看了長虹傷勢,令人押了李貴上堂審問。

黃縣令看那李貴,滿臉奸像,一看就不是什麼好人,黃縣令「啪!」一拍驚堂木,讓李貴將華杉殺死表弟的情形敘述一遍,他說:「自己在魏氏房中,親見華杉惱怒,刺死了少爺長虹。」黃縣令心疑問他:「午後你在你家夫人房中幹什麼?」他敢緊又改稱屋外,黃縣令一邊問他,一邊觀察魏氏眼神,卻見二人眼神多有交流,魏氏瞪眼,他便改口。心中已自明白了幾分。

便將二人押至堂下,獨自和顏悅色和華杉攀談,不一會兒,已將案情問了個明白。隨後命人押上來魏氏和李貴,不由分說就上大刑。這姦夫淫婦初時嘴硬,不一會兒便受刑不過,將華杉撞破姦情,李貴誤殺長虹,二人威脅誘騙華杉擔責,交待了個一清二楚。原想只要「兇手」華杉認罪,縣令便會草草結案,誰知卻碰到了一向辦案嚴謹的黃縣令。那李振奇老人在堂外氣得直跺腳。

黃縣令當堂怒判:魏氏與惡仆通姦,已致幼子命喪,實屬咎由自取,誣告外㽒,責其六十大板,趕出堂外了事。惡仆李貴,與主婦有私,欲殺人滅口,雖是誤傷,卻按謀殺而論,判其斬刑,待刑部回批,即行處斬。華杉無罪而釋。此案至此結陳。

那魏氏六十大板還沒打完,就在羞憤中命喪九泉。

奇案點評:

人在做,天在看。「人為善,福雖未至,禍已遠離;人為惡,禍雖未至,福已遠離。」了凡大師此語實在經典。此案中的魏氏婦人就是明證。自己不檢點引來禍事,卻想欺世瞞天,讓一苦命幼童為她的罪惡埋單。黃縣令此判,正應天道人心。

參考資料:《中國古代獄案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