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在西安,腦子抽風買了個期房。小區名字不說了,核心詞是在灞橋,剩下的信息西安人都知道,甚至全國人有一部分也知道。

買這個房子用了我和我老公所有積蓄,以及跟親戚借的幾萬塊錢,首付20萬,買了三室一廳的房子。當時的理想是讓兒子以後能在西安上學。小區旁邊有一個很不錯的小學,東城第六小學。可惜,知道我兒子上大學,我們也沒有住上新房子。
對了,貸款15年,每月還2000塊。
那時候我和我老公的收入加起來一個月有4000-5000塊,房貸佔了一半,還有付房租500塊。
我倆外地人,祖籍藍田縣,我們的村裡已經沒有小學了,幼兒園都得到鎮上去。當初為了孩子上學,我不顧一切阻力買了期房,因為便宜。

買房是悲劇的開始,我的理想主義讓我和老公深陷經濟危機。
省吃儉用5年,還完了借的錢,新房卻一直沒有住上,因為房子,爛尾了。
為了這個,兩個人沒有少吵吵。他抱怨我不該買房,導致經濟捉襟見肘,買盒煙都要猶豫半天。我鬱悶他喜歡抱怨,沒有本事掙錢。
日子磕磕絆絆,為了房子,我和廣大業主一起維權上訪,工作有時也顧不上。一度我完全靠做零工,賣菜、撿破爛來還貸款。
2019年,我媽媽得了個大病,手術還有各種費用大概要20萬左右。我姐妹兩人,商量著平攤費用,然後輪流去醫院照顧。
我知道我老公手裡有大概2萬塊錢,我跟他要,說是讓他先拿出來給我媽媽治病。他拒絕了,冷眼看著我到處舉債。為了湊那10萬塊錢,我借遍了親戚朋友,錢是湊夠了,心卻冷了。
從此我和老公除了兒子外很少交流,兒子的花費他會出我也會出,倆人就這樣做著最熟悉的陌生人。
矛盾爆發源於20年1月我發燒了,39度高燒,躺在出租屋裡幾乎昏迷。他晚上回家,我跟他說讓他帶我去醫院,他推出電瓶車帶著我找了家診所,給掛上了吊瓶。費用一共108,我沒有帶錢,他不肯出。我說回去了給你,他才付了錢。回去後有個朋友打電話給我,說是之前跟他借的1萬塊錢能不能先還給他,過年了,他需要用錢。

人家當初借錢給我是一片好心,我不能在這種情況下辜負朋友的信任。於是我拿出我所有積蓄8000塊錢,又開口跟老公借2000塊錢,想給朋友把這1萬塊給還上。
老公遲遲沒有應聲,我知道,他應該是不願意。可是情勢所迫,我不能寒了借錢給我的朋友的心。我放下身段哀求他,拜託他先給我用,等我有錢了立刻還錢給他。
他悶了老半天,最後爆發了:「有錢還我?你什麼時候有過錢?!買房子、給你媽看病,你家大事小情不斷!你就是個漏財的好手,你怎麼可能有錢!」
我陪著笑臉:「這不是沒有辦法嘛,買房原本是為了兒子上學的。我媽生病,這純屬意料之外。」
他怒吼:「 沒辦法,當初就說了不讓買不讓買,兒子回藍田不是一樣上學?!你媽生病,你說意外,就憑你那漏財的本事,你媽就該得這個病!」
媽是我親媽,他的話就像刀子刺進了我的心,原來他這樣想!

不得已,我先給了朋友8000塊,承諾剩下的2000塊等我拿好年底雙薪就還他。朋友說他8000先用著,剩下2000我什麼時候有了什麼時候給。
我鐵了心要離婚,他估計也是對我不滿到了極點。於是趕著春節前最後一個工作日,我倆離婚了。
可笑的是,離婚後他還沒有來得及搬走,疫情就來了。
無奈之下,倆人繼續同居一室。兒子高中住校,春節就回來了7天。7天里我倆假裝一切和之前一樣,不冷不熱地過著日子。因為疫情,我們一家三口在西安過的年。
當初離婚,約定的是兒子的學費他出,生活費我出,平常的生活開銷我負責。兒子的戶口隨我,他的存款歸他,房子以後如果拿到了,有他一個房間的居住權,直到他住到不願意住為止。
然而房子一直沒拿到,各種交涉直到今年才有了結果:維修基金物業費等各種費用繳納好,再給補上續建費,就能拿到房子。
可是這10多萬的費用,我付不起,加上他的錢也付不起。眼睜睜看著自己的房子建好了,但是住不進去。他對我的氣惱隨著離婚日漸平息,我對他的不滿因為離婚了還一起供養著上大學的兒子而日漸淡去。
親戚朋友勸過我復婚,主要理由是為了兒子將來好娶媳婦兒,還有就是知根知底的倆人在一起沒有什麼風險。每當有人勸我的時候,我都笑笑不說話。
他不是多壞的人,但是他做過的事情我無法原諒。他不愛我,這就是我堅持不復婚最大的理由。
與其與一個不愛自己的人湊合,不如我一個人面對生活。
我現在打兩份工:一份是家政,每小時20元,早上8點到中午12點,一天做4小時。另外就是在一家飯店包包子,晚上6點到11點,做4到5小時。每天差不多有200左右的收入,一個月下來平均有4000左右。
每個月房貸2000塊,兒子的生活費750塊,房租300塊(我和前夫平攤600塊每月的房租),每個月努力下能存1000塊左右。我不買新衣服,上下班靠走路還有騎電瓶車,每個月上下班路上撿的廢品能賣200左右,這些是我的生活費。
我今年46歲了,我現在有4萬塊存款。過兩年兒子就大學畢業能賺錢了,我跟兒子一起努力把續建費還有各種費用繳了,我們就能住進新房子了。
我的房子是11樓,有電梯的那種。
想像著我和兒子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每天吃著自己做的飯菜,等他將來取了媳婦兒有了孩子,我就幫他們帶孩子。每當想到這些我心裡就充滿了幹勁兒。
前夫在建築工地上班,疫情對他的工作沒有太大的影響,這些年他手頭應該也有了一部分積蓄。他曾經主動跟我談過復婚,說是復婚以後他的錢給我,一起去繳續建費等費用,早些日子住上新房。
我拒絕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