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前中國殘疾人運動員、2010年廣州亞殘運會冠軍賈天雷在社交平台上發文,實名舉報錦州市太和區新民鄉北壕村村委會拒絕發放其應得的土地補償款。
賈天雷曾獲多個國內外田徑比賽重要獎項,除了2010年廣州亞殘會100米冠軍外,還包括2005年德國世界田徑殘疾人邀請賽100米亞軍、2012年克羅埃西亞世界殘疾人邀請賽100米冠軍等。因此,他的實名舉報也引起眾多網友關注,網友評論,「如果事情屬實,相關政府部門應給予關注」、「望政府介入調查,還他一個真相」。
7月3日,潮新聞記者聯繫上北壕村村支書牛繼福,據其介紹,之所以不發放土地補償款,是因為涉及到土地性質和歸屬問題,目前相關政府單位也已介入調查。
補償地時隔18年被徵用 現價值百萬
「2001年,北壕村在解決村民住房問題時佔用了我家一塊菜地,面積約0.7畝(約466平方米)。」7月3日,賈天雷在接受潮新聞記者採訪時介紹道,菜地被佔用後,村裡沒有進行經濟補償,只是給了他父親一塊面積約2.8畝的土地作為補償。
對此,賈天雷也做出了相應解釋,當時東北農村地區的青壯勞動力紛紛「走出去」,大面積土地無人種植,再加上菜地的位置要好於補償地,所以村委會做出了該補償決定。
2006年,賈天雷的父親與北壕村村委會簽署了置換補償土地協議,此前一直是口頭約定。協議內容顯示:為解決村民住房問題,佔用村民賈寶田(既賈天雷父親)菜田一塊,經村黨支部、村委會研究決定,給予賈寶田土地補償菜田2.8畝。時任村長和村支書均在上述協議中籤名,並加蓋了公章和財務章。

置換補償土地協議。圖源:受訪者供圖
從2001年起至2019年,賈天雷一家一直正常耕種。直到2019年10月29日,因補償地在錦州市路政部門修路規劃範圍內,須進行徵收拆除。「我們一家在一個月前知道有徵收拆遷這回事,但拆除當天沒有告訴我們,是我姐姐看到後才知道已被拆除。」賈天雷說,據他們了解,每畝地的修路拆遷補償款為40萬元,他家2.8畝地,可獲得補償共計112萬元。

被徵收地現狀。圖源:受訪者供圖
事後,賈天雷和父親在得知補償款已由錦州市太和區動遷辦打款至村裡後,多次前往村委會詢問補償款發放事項,但始終沒有無果。
補償地土地性質成疑 是耕地還是機動地?
2023年7月3日下午,潮新聞記者向北壕村村支書牛繼福了解情況,其稱,這2.8畝被徵用土地屬於機動地,不是賈天雷家的口糧田。賈天雷對於村支書的說法並不認同,「我們家自2007年起就開始領取糧食(綜合)直補款,直到土地被徵用。這筆款項只有擁有耕地的種糧農民才能領取,因此我們理應屬於耕地。」
4日下午,潮新聞記者就「機動地」與「耕地」問題,諮詢了錦州市農業農村局相關科室。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如果是耕地,那麼是有糧食(綜合)直補款,「我們的發放依據是家庭為單位的第二輪土地承包合同。如果是機動地,則該地屬於村集體,不享受耕地保護補貼。」
賈天雷介紹,2007年縣裡確定的糧食(綜合)直補標準是每畝7.4元,他家二輪延包耕地總面積是10.45畝,「我家其餘耕種土地大約在7.5畝左右,這10.45畝中包括了補償的2.8畝土地。」
至於第二輪土地承包合同,賈天雷表示沒有見到過這份合同,並且詢問了周邊曾領取過補貼的鄰居,他們均稱沒有合同。「只知道村裡是有一本台賬,每次想去查閱都被拒絕。」
市農業農村局的工作人員對此情況也做出解釋,「有可能村裡因為各種原因,在明知是集中地的情況下卻以耕地的名義進行了申報。」工作人員說,碰到這類情況,誰申報了補貼就是誰負責,紀檢部門有可能會對此行為進行處罰。
同時,該名工作人員強調,當事人不能將是否領取糧食(綜合)直補款作為徵佔地的過程中認定土地性質的依據。「如果有承包合同,則具有法律效力,現在還不成立。」
法院終審駁回上訴 村裡不履行擬定方案
自2019年11月起,賈天雷一家就四處奔波討要補償款。
當年12月26日,錦州市太和區人民法院認定了北壕村委會、村黨支部給付賈寶田土地補償菜田 2.8畝的事實,但認為該2.8 畝土地不屬於原告家庭聯產承包土地。且法院認為,賈寶田提出的訴訟請求,依法不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應當裁定駁回起訴。
2020年6月9日,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但賈天雷告訴記者,他們整個村子都沒有家庭聯產承包土地合同。
此後三年時間,賈天雷多次信訪反映自己家面臨的問題,街道也曾制定了具體方案。
賈天雷向記者提供了一份2022年10月20日經新明街道和北壕村共同研究的,就「賈天雷信訪」一事擬定的解決方案:方案中提到 2019年北壕村修橋所佔2.8畝土地的補償款112萬元,歸賈天雷家所有。
牛繼福告訴記者,上一屆的村長和村支書的確與賈天雷一家簽署了一份協議。但他認為,當時並未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投票表決,應屬於私自行為。
潮新聞記者也就此事諮詢了相關方面律師,其表示北壕村的理由不成立,「既然土地補償置換協議上蓋了公章,就應該補償。後續可以採取訴訟解決,如果涉及到當年村幹部違規套取國家補貼的一事,則可以視情況將時任村委負責人一同起訴。」
隨即,潮新聞記者致電新民街道相關領導楊森,向其了解此事最新情況。「根據我們街道了解的事實就是,該2.8畝土地屬於北壕村的機動地。當時賈天雷父親和村裡簽署的置換補償土地協議是時任村長及村支書私自簽的,沒有經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楊森說,最近區紀委已經對這兩名責任人進行處分。
除此之外,楊森也表示,根據村裡的土地台賬顯示,每個人的耕種地應該是1.95畝,賈天雷一家實際耕種面積遠高於這個數額。「2001年村裡佔用的地也是他家額外的開荒地,不屬於1.95畝的範圍內。因此,不存在佔用的情況。」
據楊森介紹,政府相關部門曾為賈天雷制定了解決方案,但他始終沒有同意,「目前地上作物的補償款已經發放給他,共計20萬元。最近將就此事舉辦聽證會,並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律師來談論這個事情。」
潮新聞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