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實與規範之間:哈貝馬斯是如何用公共領域概念,研究新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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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編輯✎往史里說


哈貝馬斯是一位當代德國哲學家和社會學家,他在年輕時就從社會學的角度對公共領域進行了研究,並著有《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一書。

他將"公共領域"作為一種理想類型,成為了他思想體系的入口。通過研究公共領域,哈貝馬斯建立了自己獨特的跨學科內在批判方法論,並找到了建構社會進化模式(即社會交往模式)的思路。

後來,哈貝馬斯發現公共領域的概念對他研究的現代民主具有重要意義。

因此,在確定了自己的批判方法和相應的解放興趣之後,他重新審視和探究了公共領域的概念,尤其在社會交往行動場域中進行了深入研究。

他對公共領域概念的新探究主要體現在《在事實與規範之間:關於法律和民主法治國家的商談理論》一書中。

從公共領域的特徵及其發揮作用的基本方式、靜態公共領域面臨的事實性與規範性之間的張力,以及動態公共領域面臨的事實性與規範性之間的張力三個方面來考察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概念的研究路徑。

簡而言之,哈貝馬斯通過對公共領域的研究,建立了自己的批判方法和社會進化模式,在社會交往中不斷探索公共領域的概念。

他的研究從公共領域的特徵、靜態公共領域面臨的張力以及動態公共領域面臨的張力等方面展開,為我們理解公共領域的作用和意義提供了重要的思考路徑。

公共領域的特徵及其發揮作用的基本方式

哈貝馬斯將公共領域比喻為三個意象概念:共振板、交往網路和圍牆內空間。

共振板:公共領域被比喻為一個預警系統,類似於共振板。它是政治系統發現並感受到整個社會中緊迫問題的領域。

公共領域通過察覺和放大問題,將問題轉化為議題,並為問題提供解決方案,進而推動政治系統對問題進行處理。

雖然公共領域本身解決問題的能力有限,但卻能監督政治系統對問題的進一步處理。

交往網路:公共領域被描述為一種交往網路,類似於生活世界。在公共領域中,內容和觀點通過交往行動進行過濾和融合,形成一種根據特定問題形成的共識或輿論。

人們通過交往來實現平等和自由、尊重對方、追求合作和承擔責任。

公共領域的交往受到規則的限制,對於議題和提議的同意需要進行合理的辯論,形成公共意見。

圍牆內空間:公共領域被比喻為一個圍牆內的空間。它是各種公共性基礎結構的集合,例如論壇、舞台、競技場等。

公共領域是開放且普遍化的,向實際參與者開放,並通過大眾傳媒向虛擬參與者開放。

在這個開放的領域中,公共意見以抽象化的語言存在,呈現出更高的匿名性,並與具體行動責任分離。

這種交往結構使公眾免除了決策的負擔,將決策活動留給決策性機構進行。

總而言之,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概念通過共振板、交往網路和圍牆內空間這三個意象概念,揭示了公共領域的特點和作用。

它是一個預警系統、一個交往網路和一個開放的空間,通過察覺問題、形成共識並讓公共意見發揮影響力,推動社會的進化和民主的發展。

如上所述,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概念強調它在特定的歷史時間和社會空間中的作用,以及其與交往理性和語言性的關係。

公共領域主要通過三個意象概念來描述其功能和特點:共振板、交往網路和圍牆內空間。此外,公共領域在民主憲政制度下具有自主性和自由性。

首先,公共領域要能夠發揮其功能,必須緊密聯繫於根植於其中的生活世界中的交往情境。

公共領域中的參與者應當代表全體公民,特別是底層人民的聲音。

公共領域能夠聽到各種生活經歷所造成的回聲,這些經歷是由社會中特殊功能系統的外在化成本和國家機構本身所造成的。公共領域應當體現公民自己的生活史,以及反映社會現實的生存性語言。

其次,公共領域通過察覺社會問題,並形成提案,對政治系統等外部環境產生影響。

政治系統中的行政人員、選民和議員通過民主程序形成有約束力的法律和政策,最終增加公民的福祉和尊嚴。

公共領域對外界的作用方式不是直接干預,而是通過影響實現。這種影響可以通過政治影響、專家和社會名流的聲望以及社會利益集團的獎懲來實現。

公共領域中的影響相互交織競爭,涉及多個領域和利益群體。

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概念強調了其在特定社會背景下的作用和功能,需要與生活世界緊密聯繫,體現公民的生活史和社會現實,以及通過影響外部環境來推動社會發展和民主進程。

哈貝馬斯認為,公共領域發揮影響作用的關鍵在於理解和信念。對於專業化的人員或組織來說,他們所獲得的政治影響必須建立在結構平等的非專業人員公眾集體的共鳴和認可之上。

利益團體的影響也要依靠共同信念的形成。這些共同信念是在公共領域中獨立的交往結構中形成的,並在公共領域被動員起來時產生作用。

此外,哈貝馬斯指出,公共領域的承擔者具有私人和公共的雙重身份。他們既參與日常的私人交往網路,又與公共領域相關,如工作、納稅等。

這種雙重身份並不是截然分開的,而是反映了他們在不同交往條件下的不同角色。公民的私密性和公共性在他們的雙重身份和領域之間保持平衡。

總而言之,公共領域發揮作用的關鍵是建立在共鳴和共同信念之上,並且在私密和公共的雙重身份中保持平衡。

公共領域的承擔者既參與私人交往,又與公共領域相關,這種雙重身份有助於構建相互理解的取向,並將議題從一個領域傳遞到另一個領域。

靜態的公共領域面臨的事實性與規範性之間的張力

哈貝馬斯指出,公共領域在社會學轉譯中面臨著事實性與規範性之間的張力,以及與外部現實之間的張力。

公共領域的複雜性造成了各個子領域之間的排他性和邊界,但同時也嵌入了自由、平等和相互包容的規範性。

公共領域還受到外界現實因素的壓力,如資助者、政黨、大型社會利益集團和大眾傳媒的影響。

哈貝馬斯認為,儘管公共領域面臨這些挑戰,但它仍然能夠通過其規範性存在來保持公正。

例如,大眾傳媒受到職業規範、職業倫理和傳媒法的制約,可以做到公平公正。

公共領域應該被看作是市民社會內在機制的一部分,其進行遵循著來自生活世界的機制,因此不容易被扭曲。

總的來說,公共領域面臨內部和外部的壓力,但在規範性背景下評估時,可以更加謹慎樂觀地看待公共領域的作用。

動態的公共領域面臨的事實性與規範性之間的張力

在靜態的公共領域中,憲法和法律處於正常狀態,公共領域與政治系統之間保持平衡和穩定。

然而,如果權力和大眾傳媒等因素無視或干擾公共領域的民意,公共領域中的權威性結構就會被激發和震蕩,事實性與規範性之間的平衡被打破。

公共領域會為捍衛和擴張自身的權益而與政治系統鬥爭,並重新詮釋和重構憲法體系。

當社會出現危機時,公共領域中行動者的主體意識覺醒,他們會發揮巨大的力量來改變狀況。公共領域在現代社會中的作用與政治系統不相上下。

公共領域通過與生活世界緊密聯繫,最早敏感地察覺時代的問題,在各種領域中進行討論和傳播,從而引起政治系統的關注並形成相應的法律和政策。

哈貝馬斯認為,公共領域受底層民眾的呼喊影響,危機意識觸發了社會的覺醒。

在社會危機面前,底層民眾以遊行示威、抗議和公共活動等方式發聲。

行動者們與底層民眾一起呼喊,鬥爭的目標是抵制民粹主義,並對政治系統施加壓力,促使其高度關注公民的聲音。生活世界的合理性程度影響著公民們爭取正義的力量和程度。

當公民們要求政治系統回應他們的議題,並採取合法手段失敗後,他們可以發動公民不服從運動。

公民不服從是在憲法和法律框架內採取非合法手段的行動,目的是維護個人利益和正義感,並重新確立市民社會和政治社會之間的關係。

這種行動通常是公開、理性、基於原則、象徵性且非暴力的抗議活動,針對的是社會大多數和政府官員,要求批判性判斷和對持續批評進行權衡和修正。

在危機時刻,公民不服從將憲法的制度化過程與公共領域的交往連接起來,強化對政治系統的壓力,直至將其轉變為衝突模式,迫使政治系統面對公共輿論的媒介和規範性內容。

哈貝馬斯認為憲法是一個逐步完善的過程,通過修正錯誤、反覆詮釋和構建,以克服社會事實性和有效性之間的張力。

總而言之,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概念基於憲法和法律,通過察覺和影響來發揮作用。

公共領域的交往理性和語言性在正常狀態下維持平衡,但在憲法和法律出現危機時,公共領域會與政治系統鬥爭。

捍衛自身權益並對憲法體系進行重新詮釋和重構,以消解事實性與規範性之間的張力。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