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流新聞訊(記者張秀芸)近日,中國科學院上海有機化學研究所生物與化學交叉研究中心李同學在社交平台反映,曾某利用大師兄身份,對研究室多名同學進行長達兩年的騷擾、猥褻和霸凌行為,受害同學反映後中心處罰太輕。2月25日,該中心研究生處一名姚姓老師回應奔流新聞記者稱,就李同學反映的情況,學校已做出公正處理,不再對外回應。
李同學告訴奔流新聞記者,自2022年7月進入某老師組科研實習起,就遭受同組師兄曾某的種種侵害。對方頻繁對自己進行猥褻,從摸大腿、臉,發展到觸摸隱私部位,還多次言語騷擾。李同學稱,自己多次明確拒絕並指出對方的行為不當,但曾某並未停止。曾某還對研究室另外兩名男生施以猥褻或觸摸性質的騷擾;對另外多名同學實施了不同程度的騷擾、言語羞辱及打壓等霸凌行為。李同學表示,曾某在研究室高自己三級是師兄,很多時候導師會讓曾某負責分配、帶領大家做實驗,因此,如果自己反抗或者拒絕對方要求,曾某便不讓其參與實驗。
1月21日,李同學以曾某對自己實施猥褻向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孫橋派出所報案。次日,浦東分局出具的一份終止案件調查書顯示,李同學被猥褻一案具有違法行為已過追究時效,遂終止調查。李同學稱,曾某對自己實施的法律定義上的猥褻發生在2024年4月上旬,之後的騷擾及觸摸部位不算猥褻,所以警方不再立案調查。
此外,李同學向奔流新聞記者提供的多張微信聊天截圖顯示,其明確拒絕曾某的猥褻或騷擾,而對方也承認了對李同學及其他兩名同學的騷擾。另外一份長達21頁的pdf文件中,李同學講述了與曾某相處過程中被其騷擾、霸凌的時間地點等細節。李同學稱,自己也將這份文件交給了中心老師,2月24日,中心就此事開會討論,確認曾某對其和另外一名男同學構成騷擾和猥褻,但是最終的處理結果是給予曾某批評教育、嚴重警告的處分並在中心內部公示。李同學對這一處分決定並不接受。他認為,會上討論的有關曾某的行為跟大家遭遇的根本不在一個程度,僅以對方「主動認錯」給予最低限度的處罰,未能充分考量其行為的惡劣性質和長期影響,且中心將曾某對其他同學單方面的霸凌、騷擾稱為同學間的摩擦和矛盾,這樣不公正。
李同學告訴記者,曾某的行為不僅對受害同學造成了身心傷害,同時,作為研究室師兄,在做實驗、做課題時打壓、排擠同學,其行為也損害了其他同學公平公正學習的機會。因此,李同學希望中心給予曾某開除或者留校察看,至少也是記過處分,這樣才能讓其有所收斂,給受害同學一個公正的交代。
2月25日,該中心研究生處一名姚姓老師回應奔流新聞記者稱,中心已對李同學反映的情況作出了公正的處理,不再對外回應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