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父母表面溺愛孩子,實則是在溺愛另一個「我」

心理學上講,人天生就有自戀,自戀是人最大的需求,它是以實現自我意願的方式來滿足自我。

當你無限制地寵溺自己的孩子時,下意識其實是在瘋狂無限制地滿足曾經嚴重匱乏的內在自我。

諮詢師榮偉玲說:「每個人內心都藏著兩個」我「,一個是」內在父母「,是我們對自己現實父母和理想父母的內化,當我們做父母時,」內在父母「就是我們自己。

一個是」內在小孩「,是我們對自己童年體驗的記憶和理想童年的內化。

溺愛孩子的父母,經常會說,小時候吃的苦遭的罪太多,這輩子絕不讓我的孩子再吃半點苦,要什麼給什麼,讓他們無憂無慮。

」要什麼給什麼「,就是在下意識地滿足童年期體驗到物質匱乏帶來痛苦感受的「內在小孩」。

那個匱乏的年代雖然已經過去,但是痛苦的感受被儲存在了記憶里,所以就會把自己「內在的小孩」投射到現實中自己孩子的身上。

通過無節制地滿足孩子所有需求,實則是在疼愛那個沒被滿足的自己。

溺愛是一種懶惰、不負責任的愛。相反,真愛卻會把孩子當作一個獨立的生命個體,尊重他們獨立的愛。

真愛孩子的父母,懂得孩子在成長過程中,不同的的發展階段會有不同的心身發展需要,懂得適時放手,不讓孩子錯過任何成長自我的機會。

因為他們懂得,孩子的成長就是不斷地獨立並和父母慢慢分離的過程。

在中國文化背景下,能讓父母把孩子當成一個獨立的人,而不是「我」的附屬品,是一個極大的挑戰,所以父母多數就選擇了偷懶的溺愛。

生活中常見的溺愛,要麼是物質上滿足,生活上包攬,學習上替代,但凡大人能想得到的,全部就代勞了,這就是包辦型溺愛。

還有一種是縱容型溺愛,不管孩子有何種需求,合理與否,只要孩子敢要,父母就敢給;在道德倫理規範下,孩子的心情就是標準。

孩子在父母的無心和無知下消耗著生命,可憐又可悲的親子現象。

18歲之前的孩子,一直都在思考的問題是:我是誰?

這個探索過程從剛出生不久就已經開始了,直到1.5~3歲,達到第一個高峰期,也就是我們說的第一個自我意識發展期,青春期是第二個自我意識高速發展期。

在這個階段,如果父母能夠鼓勵孩子自我探索,那麼他們就會形成自己的感覺、能力和思想等,這一切融合在一起就給孩子提供了「我是誰」的雛形。

能夠尊重孩子自我探索,並相信和共情孩子感受,還能肯定孩子自我感覺及能力的父母,定是智慧的。

父母沒有把自己的「內在小孩」強加給孩子,給了孩子生命只有一次的自由,這樣的孩子是幸運的,更是幸福的。

他們從小就有了明確的自我意識,長大後,會發現自己的獨特,於是對世界充滿好奇,不斷探索,勇於創新,樂於創造,不斷堅持。如天才愛因斯坦牛頓和尼采莫不如此。

孩子只有經歷了自主探索,才能形成自我,知道自己誰,知道自己在這個社會上最適合自己的位置。

為了孩子更有責任,更有擔當,請讓孩子擁有一個自己選擇的人生。

請溺愛孩子的父母多做反思覺察,不要再讓自己的「塑造意圖」荼毒孩子的自我探索和自我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