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玟瑾教授:成年後的心理困擾源於心理撫養的匱乏


很多人到成年後發現,自己經常被某種心理問題困擾,甚至會影響生活或工作。例如有人問我,為什麼自己不喜歡接觸人?為什麼明明能做這事,可安排給自己時卻總在推脫?為什麼自己不能與人很好地相處,遇到人與人的矛盾總不知該怎麼辦?還有的人告訴我,不知為何自己總在焦慮或擔心一些事情。

在我來看,這些心理上的困擾往往與他們過去、甚至早年的經歷有關。有些經歷我們似乎沒有記憶,但我們的身體會有記憶。例如,有人私下告訴我:「儘管我每天與各種人正常地交往,但我內心裡,沒有一個人可以走近我,我也不想與任何人親近。有時我內心討厭每一個接近我的人。」

後來,我與一個人聊起這樣的話題:人早年的經歷會變成潛意識,可能自己不明白,但會影響到成年後的心理活動。於是,他說起母親講述有關他早年的一些事情。他出生不到兩個月就被送到了幼兒園的托幼班,因為父母經常加班,他在托幼班有時要待上十個多小時。由於托幼班裡的孩子太多,都是初生的嬰兒,老師們根本顧不過來抱,孩子們被包在棉被中,長時間不能變換休位,於是,孩子們哭喊成一片。他母親每次趕來餵奶時,剛走到幼兒園大門口就能聽到孩子們的哭喊聲。

許多孩子因為哭時眼淚流到耳朵里而患上中耳炎,他母親擔心他的眼淚也會流到耳朵里,就在他耳朵里塞進棉花球··..·聽他講這段經歷,我立即明白了他對人憤恨的根源。雖然這段經歷發生在似乎沒有記憶的一歲以內,但事實上他內心深處有這段記憶,他討厭所有人是因為在他在最幼小。最需要人照顧的時候,走近的人並沒有讓他感受到溫暖、舒服和快樂,相反,他們過來是短暫的,走後卻留下束縛甚至是遠去的聲音,所以他內心深處對人的拒絕與厭惡情感是有根源的。

我研究犯罪領域時發現,許多犯罪人出現心理異常,也有這類心理撫養匱乏的背景。尤其是變態犯罪人,即心理異常的人,他們大多有早年撫養中缺乏情感、缺乏溫暖和依戀的背景。

一般情況下,犯罪人之所以犯罪,其動機大多是要通過犯罪行為讓自己從中受益。如得到錢財,得到性方面的滿足,或者去報復有仇的人等。可是有的犯罪人卻沒有這類常見的動機,他的犯罪行為對他自己一點好處也沒有,你問他為什麼要這麼干,他自己也回答不上來。有的曾回答我說:「我睡不著覺就想出去干這事。」有的說:「我心裡煩就想出去干這事。」這是動機異常的犯罪。

還有行為異常的犯罪。曾有一名記者打電話問我:「一個殺人的現場,被害女性的上身被刀划了一百多下,這犯罪人與被害人並不認識,這種行為是出於什麼心理?」還有一名28歲的犯罪人告訴我:「沒事時腦海里就想著如何碎屍.......」聽著就令人毛骨悚然。

但是,我出於研究需要必須弄明白這種變態動機和變態行為是怎麼發生的。心理現象雖然變化多端,但如前所述,皆有跡可循。

後來,我在網上看到一篇英文論文,其中談到變態殺人狂往往把被害人看成「獵物」,當他們控制住被害人進行加害時,只會把他們看成是一個「物件」。在他的控制下,「人」就是一個可以隨意拆卸擺弄的「物件」。

結合所經歷的案件,我明白了,人在最初接觸這個世界時,如果身邊缺乏來自人的情感相伴,相伴他的只有一堆玩具,而且是可以拆解的玩具,那他的內心裡,能滿足快樂的就是沒有感情的物件。當他們面對被害人時,也不會感受到與被害人有關的情感,如被害人的家人失去親人的痛苦等,只會冷酷地摧殘他們。

其實,任何成年時期顯現的變態心理,都不是在成年時期才形成的。

後來,我通過查閱大量的材料,包括訪談犯罪人、調查犯罪行為與成長背景的關係時發現,呈現變態犯罪的人在被撫養時期往往有孤獨成長的經歷。

試想,一個嬰幼兒剛剛來到這個世界,在他如此陌生又如此無能無助的時候,在他最需要溫暖的懷抱、依偎的肩膀、輕柔的撫慰、令人心安的哼唱時,卻醒來身邊無人,更可怕的是,無論如何哭喊,空曠中除了自己的聲音外,只有死一般的寂靜,他就像一個感覺被剝奪的人,身邊缺乏人的身影、聲音,他的視覺、聽覺,甚至嗅覺、味覺都是匱乏的,剩下的就是可以自主移動的手,手裡抓到任何一個物件都可以形成觸覺。他的手感就成為他唯一快樂的源泉,手裡絕不能再空無,他抓住任何「物件」都不會輕易放手,他要慢慢地消磨它,這大概是一些變態犯罪人將被害人控制後的心理及表現的出處。

我曾見過一個17歲的男孩,他把一個16歲的女孩分屍了一百多塊然後拋屍,我見他就是想了解他的早年經歷。果然不出所料,從身材看他已經接近成年,但從他的心理表現看,你又感到他完全不成熟,像一個知道惹了大禍卻不知所措的孩子。他一直深深地低著頭,恨不得把腦袋低到桌邊下,坐在那裡一直抽泣著。

我見他這狀態就沒有像審訊犯人那樣坐他對面,而是挨著他旁邊坐下,我想讓他感受一下家裡大人對孩子說話的樣子。我問他:「你叫什麼名字?」他低著頭嘟囔了一句,我沒有聽清他說什麼。我又說:「你把頭抬起來說話,要不我聽不清。」這時他稍許抬了一下頭,我接著問:「給我講講你小時候的經歷好嗎?你小時候誰帶的你?誰陪你的時間最多呀?」他嘟囔了一句。我聽不清說的是「叔權」還是「姑姑」,旁邊的警察說了句:「他說的是姑姑。」

我問:「姑姑是親的嗎?」他搖了搖頭,表示不知道,我又問:「姑姑帶你多長時間?」他又搖了搖頭,當地警察告訴我,他是一生下來就被送人了。父母是誰不知道,別人領養後又幾經轉手,凡是帶過他的女性當時他都叫姑姑。後來,通過當地警察的介紹,我又了解到那時可能家家都不富裕,自家有幾個孩子的都不想多養一個,最後他被送到一家飯店,大概是飯店總有一口剩飯喂他。不過飯店也不能讓他白吃,因年齡太小,很多活幹不了,就給他派了個剝兔子的工作,他從小就在飯店裡負責剝兔子,

從他不愛、不敢說話來看,他在飯店長大的日子裡也很可憐,他顯然不會花言巧語招人喜歡,做錯事挨罵肯定也不吭聲,不會道歉。不吭聲有時更讓主人生氣,於是,他剛16歲就離開了飯店,開始自謀生路,找到一家賣鋁合金門窗的店裡做小工。

到了17歲這個年齡,他的身體已經完成發育,似乎開始知道男女之間的事了。這天他一人在店門口看店,有個16歲的女生來找她的同學。這附近的房子是臨時板房搭起的三層高的簡易樓房,大概有六排,每排有兩三個門。因為沒有門牌號碼,那女孩不知該先敲哪個門,就向他詢問。他沒吭聲,指了指自己這個門,女孩於是就往裡走,然後上樓。這個門進去一共三層,都是這家店鋪的房屋:一層是店,二層是老闆夫婦住房,三層是老闆的兒子和他的住房。這男孩知道樓上沒人,於是悄悄拿了一根棍子尾隨其後,到了第三層後就把女孩堵住,最後一棍把她打得昏死過去,拖到了自己房內,一宿時間具體做了些什麼,他也不說,警察找到所拋的屍袋後發現有一百多塊碎屍,刑警告訴我,這碎屍的方式就是剝兔子呀。

我們後來分析,他對這女孩最初的想法就是好奇,想接觸或看看女孩是什麼樣子。但是,他的成長經歷缺乏人性的撫養,缺乏愛的滋養,甚至在幼小時沒有太多接觸女性身體的記憶。他的好奇或喜歡無法用正常方式去表達,最後他就用了簡單暴力的手段做出了極為變態的行為。

其實,類似的殘忍犯罪我還見過多起,也見過作案的人。從這些大家極少知道的犯罪心理的調查結果出發,我想告訴所有人,情感撫養可以決定人性,決定人的情緒、性格、言語表達,還會影響他的認知方式和親社會行為等方面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