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正保的家與王芳娟的家只隔一個門,從小一起長大,兩小無猜,青梅竹馬。正保大芳娟兩歲,小名叫「小保」。他們整天在一起戲耍,趟水、摔泥巴、捏泥人,七八歲又一起下湖拾柴、割草,田頭溝邊到處都曾留下這對小夥伴的足印。王芳娟上了四年小學,便退學在家干農活,張正保1988年初中畢業學了木匠,在黃嶺給別人做木工。
那是1990年的秋天,正是起花生的時候。因為農活忙,張正保請假來家起花生。晌午,他從田裡回家,看見王吉洪正站在門前。沖著芳娟姑娘那笑盈盈的臉,他止住了腳步,有話無話地問道:「你家可是新挑的水?找口水喝。」
見正保來找水,芳娟喜出望外。自從正保學了木匠,每天早出晚歸,見面說話的機會不多了,況且,現在人也大了,不能像小時候那樣親密無間……
「莫急,莫急,俺家有的是涼茶!」她說著忙進屋端出一碗茶來,把碗一直遞到他的手上。看著正保一口氣把一碗茶喝得底朝上,真比自己喝了還舒暢。
「你家花生起完了?」芳娟問他。
「沒有,還早著呢。」正保父母身體不好,家裡農活只能靠二哥二嫂。
「你不能找人幫你起?」
「大忙天,找不著人啊。」
「俺家的今天就差不多了,明天,我去幫你!」她笑著說。
話雖平常,可她那眼神,那聲調,分明充滿著情意。正保的心一熱,往日羞於啟齒的話不禁脫口而出:「那,那敢情好。可你又不能常年給俺干!」
「常年」是啥意思?分明是話裡有話。姑娘大著膽子進一步試探,卻巧妙地掉轉了話題:「正保哥,大爺身體不太好,我看你該說個人了。往後,你在外面干木工,她在家做農活……不過,可要說個能幹的,莫找個好吃懶做的……」
這句話可正說到正保的心窩裡!一個在外面干木工,一個在家做農活,這不是經常出現在夢裡的畫面?那夢中的「她」,不就是眼前的王芳娟嗎?她高高的個頭模樣長得俊,知情達理說話也中聽,附近村子,她不比誰能幹?家裡地里的活,餵豬、澆園、洗衣、燒飯,她樣樣拿得來。想到這,禁不住一句真情話兒衝出唇:「芳娟,我看前後庄就數你能幹!還不如俺倆談來!」
她騰地臉紅了。正保呀,正保,你不負我時常惦記著你!
「你要是真喜歡我,我!明天就去幫你!」她悄聲說完,一低頭就跑進了屋裡。
第二天,芳娟果然幫正保起花生去了!
他們的愛情從一開始就罩上了一層陰影。
熱戀著的青年人,恨不得能終日廝守在一起,可是芳娟和正保,在母親、兄長的眼皮底下,只能偷偷地表達他們的依戀之情。芳娟用歌聲呼喚愛人,正保也只能在沒有人的時候,匆匆上前說上幾句話,有人時則只能打個招呼,看她一眼。有時晚上,芳娟背著家裡人替正保洗件把衣裳,表表姑娘家的心意。
愛情雖不曾遺忘這個角落,但是,在這個角落裡,愛情仍被壓抑著、扭曲著、室息著……
雖然邁入九十年代,但在這裡,青年人的婚姻,卻仍遵循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這千百年來的古訓。在這裡,青年男女的約會,被看成是傷風敗俗,而「換親」,變相的買賣婚姻——索要彩禮,卻被當成鄉風民俗,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芳娟姑娘知道,儘管她與正保有情有義,這親事,沒有家裡人的同意是辦不成的。這四鄉八鄰的青年的婚事,她都看在眼裡,哪一樁哪一件不是捏在爺娘的手裡?爺去世了,自然是娘拿主意。不知娘是咋想的?有一件事,給她帶來一線希望——
有一次,芳娟家的架子車壞了,芳娟娘請張正保來幫忙修理,正保自然滿口答應。如今他全套傢具也能打了,修架子車自然不在話下,況且這是給芳娟家幹活,手下越發顯得麻利。在一旁看他修車的芳娟娘,不知怎的忽冒出一句話:「正保,我看你有這個手藝,趕明個提親,說不定還要提個不幹農活的呢!」
言者無心,聽者有意。娘的這句話,芳娟琢磨了好半天。從話音里,娘分明還是看得起正保的。姑娘在心裡默默祝願:但願娘喜歡他,果真娘喜歡,這事就有個八成了!
一天,瞅個沒人的空子,芳娟對正保說:「我知道你心裡有我,我心裡也有你。這樣總避著人不算事,你不會托個人來俺家提親?」
正保自然滿心歡喜,說:「只要你同意,明天我就託人去!」
誰料到,三天以後,中人來回話:王家一口回絕了,這個親事做不成!
正保一聽此話,心中好不焦急。後來還是王芳娟對他說出其中的原委:「那天,中人來說親,俺娘找了俺四叔跟俺哥,幾個人商議了半天。俺娘的意思是嫌你家窮,俺四叔還想用俺替二哥換門子親,總之,商量來商量去,他們不答應。」
正保心裡涼了半截,半晌沒沉聲。看著正保痴獃獃的樣子,芳娟真心疼。連忙安慰他說:「正保哥,你不必著急。不論家裡有什麼意見,只要你心裡有我,我永遠不變心!」說著,從懷裡掏出一條手帕,遞給了正保。這是幾天前芳娟特意從集上買的,那手帕上綉著一對戲水的鴛鴦。
親事沒提成,他們的「秘密」卻暴露了。王芳娟的娘開始注意女兒的行動。只要女兒一刻不在眼皮底下,她就家前園後地找。
既然瞞不住了,女兒也開始做娘的工作。
「娘,你就答應我吧!」女兒懇求母親。
「這事不能由你!」母親堅信這是父母的權利。
「正保有什麼不好?」
「他家窮,趕明個給你說個好的。」
「除了正保,我誰也不跟!」
「看誰能倔得過誰!」
「正保和芳娟談上了!」這消息傳到了黃嶺,王芳娟的四叔發了虛;「這個丫頭作死,給我打!」這位叔爺與芳娟家分開另過好多年了,但芳娟的父親去世了,他自認為(別人也承認)在芳娟的婚事上,他應該是個權威!
權威發了話,芳娟遭了殃。從此,只要有人看見芳娟和正保在一起,哪怕是站在田頭地邊說句話,芳娟回家輕則挨罵,重則挨打。她到底挨了多少拳頭皮帶,誰也說不清。鄰居們時常聽到芳娟娘和她哥哥們的不堪入耳的高聲斥罵,然後屋裡「噼里啪啦」的一陣響,卻從未聽到芳娟哼一聲。她是害羞啊!這麼大的姑娘家時常挨打,況且是為了這件事情,出來進去的叫她如何見人?
一聽說芳娟挨打,憨厚老實的張正保就憂心如楚,背著人掉眼淚。兩人一見面,正保總要問:「你又挨了打?」這時芳娟反倒安慰他:「我不怕!他們打得著我的皮肉,打不著我的心!打死我,我也不會變心的,你就放心吧!」從此,他們那極少的、短暫的約會裡充滿了唏噓和眼淚。
芳娟娘一看,斥罵和皮帶並沒能使女兒回心轉意,對女兒的看管就逐步升級了。為了不讓她和正保見面,白天,她寸步不離地跟著她下地,晚上親自押著女兒去黃嶺她四叔家睡覺。一個姑娘怎能忍受這勞改犯式的生活?
1991年6月27日那天上午,母親又把女兒罵了一頓,晚上,照例送她去黃嶺。走著走著,芳娟抬眼一看,長保正在前面的路邊站著,便緊走幾步,把母親甩在後面。來到正保跟前,她小聲說:「我實在受不了了,今晚我就走,……你別問我上哪,想找我就去汽車站。」
當晚,黃嶺果然有人來通知芳娟娘,王芳娟跑了!
王芳娟上哪去,她娘估摸著正保准知道,何況傍晚她分明看見她跟著正保說過一句什麼話。於是,她來到正保家,對正保說:「你去把芳娟找回來吧。只要把她找回家,俺們就是親家!」
芳娟走了,正保心亂如麻,放心不下。一聽芳娟娘這句話,第二天一早,他就騎著車子趕到車站。王芳娟正在車站等他。
「回家吧!你娘說,只要你回家,以後俺們就是親家了!」正保老實地說。
「你真信俺娘的?把俺哄回家,保險又要挨頓打!不如俺倆遠走高飛吧。你有手藝,只要能一輩子跟你在一起,再苦俺也不怕!」
正保轉念一想,這話也是,與其看著芳娟在家受折磨,不如帶她遠走他鄉!年輕人究竟單純天真,兩人一合計到這裡,頓時忘記了昨日的痛苦和煩惱,竟轉憂為喜,破涕為笑,高高興興地買了兩張票,一車坐到臨泉。
以後的一星期,是他們充滿苦澀的愛情生活中最甜美的一章。被迫出走以後,他們才真正享受到戀愛的自由。儘管這幸福的時刻,是那樣的短暫……
正保還有個姨娘在南京,興許在那能找個臨時工干?他們在正保的舅家住了兩天,借了二百元錢,又來到南京。
在南京過了三天,他們逛了雨花台、中山陵、玄武湖,真像出籠的鳥兒一般。
在新街口的一家商店裡,正保為芳娟買了一塊手錶。芳娟先是不肯要,她說,出門沒帶錢,以後的日子還長著呢,省了吧!正保不依,說,相愛一年多,什麼東西也沒給你買過,買下它做個紀念。那表是女式的,金黃色的殼,還帶日曆,小小巧巧的。芳娟自然滿心歡喜,故意對正保說:「你買了也沒用,俺這鄉下人,恐怕還認不真呢!」
正當他們玩得開心,商議長久之計的時候,張正保的父親張開富趕到南京,對他倆說:「孩子,快回去吧,家裡可不得了嘍!」
自他們走後,村裡掀起軒然大波!
「正保把芳娟拐跑了!」這還了得!
芳娟娘帶著兒子在莊上演出了一出全武行的鬧劇,他們把張家的鍋碗瓢勺、門板、水缸都砸個稀巴爛。正保的父母、二哥二嬸嚇得躲了起來。大哥大嬸雖然已經分家另過,也被王家追打得滿庄跑,最後夫妻倆被逼得站到水塘里,不敢上岸來!張開富無奈,只好從臨泉正保他舅家,跟蹤找到南京來。
事到如此,兩位年輕人只好跟著父親往回走了。
到了臨泉,芳娟對正保父子說:「我們不能就這樣回家。我大爺,你先回村,我和正保到鎮上法庭。我相信,政府會支持我們的。」
瓦房鎮法院於7月8日傳來了雙方家長。王家來的是芳娟四叔、三哥,張家來的是張開富。老實巴交的張開富一回村,也挨了一頓打,臉上還帶著傷,善良的芳娟一見張開富臉上青腫,難過得流下了眼淚,對張開富說:「我大爺,我可對不起你了!」
為了維護自己婚姻自主的權利,王芳娟向法庭哭訴了自由戀愛和家庭粗暴干涉的經過。並明確表示了決心,如果愛情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寧可一死!法庭作出調處:張正保和王芳娟的戀愛是合法的,准許他們保持戀愛關係。王芳娟滿二十周歲後,即可登記結婚。王芳娟的四叔、三哥也當庭寫了保證。回去以後,對王芳娟不打、不罵、不歧視,保證她和正保戀愛自由。
王芳娟回家後,王家卻自食其言,忘記了自己的保證,毒打了王芳娟。那天晚上,一位鄰居聽到芳娟的呼喊,想進屋勸解,竟被她的另一位叔爺,一掌推倒在地!
第二天,王家經過一番謀計,按照「農村習慣」處理這事了!他們一反常態,主動托兩位中人到張家說親。說是七月十六日就是好日子,就在這一天替他們辦喜事。條件是五天之內,張正保家必須拿出如下彩禮:見面禮二千元、五百斤豬肉、十箱酒、十五套衣服、摩托車一輛。錯過了好日子或者是少了一樣東西,就不是親家!
條件十分苛刻,張家無奈也只好滿口答應。7月12日的晚上,兩位中人把二千元見面禮送到王家。芳娟娘一見送錢來,又半途變卦,說是二千元見面禮不夠,還要另加一千四百元「生日」錢,再加三百斤豬肉,六箱酒。
如此苛刻的彩禮,連那兩位慣於「按農村習慣」說合的中人也為難了,他們當即對芳娟娘說:「你們說話不算數,這個事俺們是沒法子說合了!」
7月14日上午,王芳娟在地里黃豆,母女倆又發生了爭吵。
先是芳娟哀求母親:「娘,這幾天我走一步你跟一步,這麼逼我幹啥?」
「娘,再過幾天就是親戚了,你為啥要這樣逼張家。你要這要那,正保家一下子怎麼可能拿得出?」
女兒的深情話並沒打動母親那鐵石心腸。只聽芳娟娘破口大罵:「你這不要臉的東西!王家的臉還沒叫你丟盡哇!為啥逼他?我非叫你們結不成婚!哪怕你肚裡有了他的孩子,我也非叫你刮掉不可!」
這哪裡還像一個母親對女兒說話?!
芳娟再也忍受不了這惡言惡語,連日來的羞辱悲憤一起湧上心頭。她鋤把一扔就向正保家跑。她娘連忙和芳娟嬸子一道緊跟在後面。
在張家的後門口,芳娟找到了正保。幾天不見,芳娟好像變成另一個人,好端端的頭髮被剪得像個雞窩,臉也被打爛了。一見正保的面,姑娘泣不成聲。「正保哥,你快想辦法吧!這幾天,我白天給看著幹活,晚上挨打……東西辦不到,俺倆的事就辦不成了,他們還說要把我送到淮北去……正保哥,你一定想辦法十六那天把我娶過來,我實在受不了了!」
說著她轉過身,起上衣,背上儘是一條一條皮帶抽的隆起的傷痕!這傷痕像尖刀一樣刺在正保的心上!芳娟啊,你忍受了多少痛苦的屈辱!
正保痛哭失聲。他對芳娟說:「我一定想辦法!哪怕是摔鍋賣碗,十六那天,我也一定把你娶過來了!」
他倆的話沒說完,芳娟嬸子又把芳娟拉走了。
誰能想到,這就是兩位痴情人的最後訣別!
中午,也就是芳娟回家的不多一會,只聽她娘在家一聲驚呼:「快來人,芳娟喝葯了!」
晚了,晚了!王芳娟終於帶著絕望的痛苦,做出了這令人心碎的抉擇。
王芳娟面色慘白,對母親慘然一笑,說:「娘,你不用逼我了,這下我什麼都舍下了……你不是要去告正保嗎?走,我領你去找他……」說完奪門而出。
她上哪?臨終之前,姑娘的心愿還是要見心上人一面。
只見她踉踉蹌蹌,淚流滿面,邊走邊喊:「小保你快來吧!我還要再跟你說句話!小保,你快來呀!……」
這撕心裂肺的呼喊,驚動了左鄰右舍,可她的正保哥卻不見了。此刻,心急如焚的張正保連中飯也未顧上吃,正奔走在借錢的路上!
芳娟的好朋友小高聞聲趕忙過來,一把扶住了她,問道「芳娟,你怎麼這麼傻,喝葯幹啥?你要是有個好歹……」說著自己先哭了起來。
小高扶著她往鎮上方向走,想送她去醫院。一會兒,小高又問:「你這麼狠心,你怎能捨得下正保哥?」
芳娟苦笑地說:「捨不得也要舍,我再也不能連累人家了!」
王芳娟的身子越來越沉,小高快扶不住了。忽然芳娟停了步,問小高:「快快看看我的表,是幾點了?」
慌亂中,小高對芳娟手腕上看了一眼,說:「六點了。」
「怎麼會是六點?準是戴倒了,快,給我戴好……」
此刻,藥性發作,芳娟的眼睛已經看不見了。
半晌,只聽芳娟喘息著說:「我走了,什麼也不要,這塊手錶要給我戴上……這表,就是正保的心!……」
這就是芳娟姑娘留給人們的最後一句話!
張正保從外面借了一千五百元錢,正往回走,半路上遇見一個本莊上的人。那人說:「快回家看看吧,芳娟喝葯了!」
晴天霹靂!正保一聽此言,頓時心如刀絞,癱倒在路邊,等到張正保的大哥聞訊,用自行車把他拉回來,王芳娟已被草草埋葬了。
芳娟姑娘死得是那樣凄慘!
下葬時,她頭髮散亂,遍身傷痕,頭上是幹活時穿的舊衣裳,腳上沒有襪子,連涼鞋也只剩下一隻,一條席子一半墊在身下,一半折過來勉強遮住臉……她生前唯一的心愿,她要帶走的那塊表,終究也沒給她戴上!
一個好端端的姑娘,就這樣帶著滿腔悲憤離開了人間!
張正保從悲痛中醒來!王芳娟的慘死激怒了這位善良忠厚的年輕人,他拿起鋤頭衝到王家,王芳娟的四叔被打死,王芳娟娘一條手臂打成殘廢……
1993年4月18日,阜陽市人民法院判處張正保死緩;依法判處暴力干涉婚姻,致死人命的芳娟娘有期徒刑五年。
儘管芳娟娘在法庭上,始終不承認她反對女兒與張正保戀愛,但事實是明擺著的。她的罪行無可抵賴!但是,這明擺著的事實又向我們提出一個值得思索的問題:芳娟娘為什麼會如此窮凶極惡地反對女兒的這樁婚事?她不愛自己的女兒嗎?是她不喜歡張長呆這個人嗎?僅僅是因為她想讓女兒嫁一個富裕人家嗎?在家庭中,王芳娟是年齡最大的女兒,她勤勞能幹,平時分擔不少家務,她娘是喜愛這個女兒的,也曾經給過她母愛的溫愛,張、王兩家是近鄰,素無隔閡,平時芳娟娘對張正保也絕無惡感,對於張正保有木匠手藝這一點還是較為看重的,張家雖不算富,在村裡家境也算一般。
那麼,這究竟是為了什麼呢?
這就不能不使人想,這其中有一個很重要、很微妙,或許連芳娟本人也不甚確定的原因:反對這樁婚姻,正是因為女兒的這樁婚姻是自由戀愛的。
女兒的這種「自由」,首先是無視和衝擊了家長在這個問題上至高無上的權力!其次是女兒不聽「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大大給自己給這個家庭丟了臉面!於是芳娟娘就形成這樣一種情緒:你自己找對象,對方不論好壞,首先在感情上我就不同意,哪怕理智上並說不出個所以然;你們越是要好,我就越看不慣,非得把你們拆散不可,不聽話嗎,那就打、罵、逼!一種惡性情緒硬是把親生女兒逼上死路,親情斷絕,足令天下父母為之顫慄。
在現代社會,父母干涉婚姻的事似乎不可思議,但在現實生活中卻屢見不鮮。中國的父母「責任感」極強,但常常對兒女婚姻的干涉不講理、不得法,而又使做兒女的無可奈何。若是不得到父母同意,有的長輩還會以「脫離關係」加以威脅,年輕人如果下決心徹底「背叛」父母,自己去創造新的生活,就不可能得到父母在經濟、住房和其他方面的支持。
父母干涉兒女婚姻,往往還是振振有詞,認為是為了孩子的未來幸福,但他們很少考慮年輕人的情感,持挑剔和苛求的態度,往往將自己的觀念和不現實的擇偶觀強加於兒女。年輕人也會不知不覺受到父母的影響,造成擇偶的被動與困惑,以致貽誤終生。
明智的父母,應該允許兒女去廣泛交往,充分比較和選擇;父母可以做兒女的戀愛婚姻的顧問、參謀,但是不可將自己的意見當作「法令」。尊重兒女的人格和情感,與孩子認真討論問題,也可以用各種方式來了解異性朋友的為人處世,但不可誇大對方的弱點與缺點;更重要的是,戀愛與婚姻的成功是一種男女合作的創造,當事人應該有自己的主見。所以作為父母應讓年輕人去自主地追求自己的所愛!
(因可理解原因,文中人名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