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軍直屬特務連,除了裝備9挺輕機槍,還有一具火箭筒?

國民黨軍在搞美械軍的時候,軍直屬部隊編列了一個特務連;這個「特務」當然不是電視劇中的那種,實際就是充當軍部警衛連的角色。

因為一個連的兵力不多,所以後來有的美械軍或者整編師擴充到了特務營——但這種情況也不是所有單位都這麼干。

起碼就第13軍來說,到1947年秋季時還是特務連。

按照當時編製表上的規定,一個美械軍直屬特務連有軍官6人,士兵171人,全連官兵合計177人。

這個連的具體編製很有意思,它同樣是下設3個排,但是每個排只有兩個班,而每個班卻又下設3個組。

這樣的話,整個特務連便有3個排6個班18個組,此外再加上連部人員和班排長、傳達兵等組成。

具體到一個組來說,有組長以下8個人,配備1挺輕機槍,實際也算是一個小班了。

這種編製雖然彆扭,但考慮到警衛工作需要分別應對多人或者多種任務,分成多個組倒是也可以理解。

就總的武器配備數量來說,手槍不列入編製表,其餘則有18挺輕機槍、30支衝鋒槍、96支步槍。

可以說這個連除了炊事兵、看護兵之外,幾乎人人都配槍,尤其是自動火器配備很高。

當然,編製是編製,實際是實際嘛!

以1947年秋第13軍特務連申報的實力來說,其在人員方面正好滿編,一個不多,一個不少。

雖然看起來很整齊,但說實話在當時的國民黨軍中這種情況是不大可能出現的。

這種情況倒也不是說第13軍湊不出這一百多號人,而是當時的實際編製就是複雜到了很難一一對照的程度。

因此這個人員數據是按照編製申報的,並非其實有人數,這種情況不光是特務連如此,軍部直屬的其他幾個單位也有這種情況。

而在武器裝備方面,則是另外一回事了,因為這方面就是實報了。

第13軍軍屬特務連當時實有武器為:

二十響駁殼槍22支、輕機槍9挺、衝鋒槍28支、步槍48支、火箭筒1具。

從該連實有武器的情況來看,不大可能按照上述提到的編製表來,實際可能還是跟步兵連類似的三排九班制,每個班配備1挺輕機槍,2到3支衝鋒槍,四、五支步槍,班長可能有1支駁殼槍,其餘連排長以及連部專職軍士也配駁殼槍。

需要注意的是,在美械部隊中是沒有手槍編製的,對於下級軍官和警衛人員來說,二十響駁殼槍是很好用的武器。

而且第13軍本來就是中央軍的嫡系部隊,自1930年代成軍後,二十響駁殼槍就是軍官們配備的重要武器。

此後雖然換裝美械了,但美械武器不包括手槍,所以本就擁有的大量駁殼槍自然留用,像軍部直屬特務連,自然也就配備了20多支駁殼槍,以至於班長們都夠勻一支。

當然,美械單位有衝鋒槍,這種近戰武器特務連內也配備了不少,輕機槍就按照步兵標準來了。

畢竟真要配18挺機槍,那彈藥問題可就有些麻煩了,還不如伺候好9挺輕機槍。

當然,最有意思的配備是那支火箭筒,為啥要在軍屬特務連留下這麼一具來不太清楚。可能是覺得巴祖卡不錯,給軍屬特務連弄一具來裝點門面?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第13軍的這個直屬特務連是以騎兵編成的,不過其所列的馬數又只有30匹,只夠一個排的配備,不清楚這是隨便報的數,還是真的就這些馬匹。

所以咱們的分析重點也就放在武器裝備上了,希望對大家了解當時美械直屬部隊的實際配備情況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