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欣龍控股」)今天(8月1日)發布公告稱,公司全資子公司宜昌市欣龍衛生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宜昌欣龍衛材」)於近日向宜都市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宜都法院)提交了以恆天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被告」或「恆天重工」)為被告的兩份民事起訴狀,並於近期收到案件受理通知書([2023]鄂0581民初1632號、[2023]鄂0581民初1631號)。
欣龍控股此次兩起訴訟案件訴求金額共計人民幣近1.6億元;
有關兩起訴訟的基本情況如下:
(一)案件一(案號:[2023]鄂0581民初1632號):
1、訴訟各方當事人
原告:宜昌市欣龍衛生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恆天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解除《設備供需合同》(合同號:2014-502)、《年產4000噸特種纖維水刺項目技術合同》(合同號:恆天重工2014-502-1)、《關於<年產4000噸特種纖維水刺項目技術合同>的補充協議》(協議號:恆天重工2014-502-1補充協議)、《恆天重工「2014-502」合同補充協議》、2018年11月10日簽署的《2014-502號合同補充協議》以及2020年7月9日簽署的《2014-502號合同補充協議》;
(2)請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返還《設備供需合同》(合同號:2014-502)、《年產4000噸特種纖維水刺項目技術合同》(合同號:恆天重工2014-502-1)、《關於<年產4000噸特種纖維水刺項目技術合同>的補充協議》(合同號:恆天重工2014-502-1補充協議)項下的設備款人民幣
23,360,000元;
(3)請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返還2018年11月10日簽署的《2014-502號合同補充協議》以及2020年7月9日簽署的《2014-502號合同補充協議》項下的改造設備款共計人民幣2,140,000元;
(4)請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遲延交貨及安裝的違約金人民幣730,800元;
(5)請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賠償違約損失暫計人民幣68,338,938.35元(包括產能利潤損失暫計59,339,468.37元;資金占用損失暫計8,951,750.15元;設備安裝、修理期間發生的被告人員食宿費、交通費等47,719.83元);(以上訴請金額暫計人民幣94,569,738.35元)
(6)請求判令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3、事實和理由
(1)合同的簽署及設備款支付
2014年2月7日,案外人宜昌欣龍熔紡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熔紡公司」)向被告恆天重工採購非織造布設備一套(即原告的水刺
生產線一線、二線),合同總價2,436萬元。原告宜昌欣龍衛材及熔紡公司均系案外人欣龍控股的子公司,2015年1月,欣龍控股通過集團內部資產劃撥的方式將所涉水刺非織造布設備的所有權及相關權利義務由熔紡公司全部劃撥轉讓給宜昌欣龍衛材。
原告作為買方已實際向被告支付貨款合計人民幣2,336萬元。
(2)被告交貨及安裝嚴重遲延
根據合同約定,全部設備應當於2014年10月6日前全部交付完畢。但全部設備直至2015年5月1日才交付完畢,較合同約定的交付時間遲延了7個月,設備安裝、調試均未能按期完成。
(3)案涉設備始終無法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及技術要求,無法實現合同目的
由於被告設備交付嚴重拖延,案涉設備直到2015年5月才完成安裝並進行調試。但在此之後長時間的調試及試生產過程中,案涉設備都未能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及技術要求。被告一直承諾對設備進行改造,並於2018年稱其新的生產線技術方案已經克服了之前設備存在的主要問題。為繼續履行合同並儘可能減少原告損失,原告又分別於2018年11月和2020年7月與被告就改造相關事項簽署補充協議,但經過持續改造,案涉設備組成的水刺一線、二線生產線一直無法穩定生產符合合同要求的合格產品,案涉設備始終無法完成驗收。
綜上,被告不僅延遲提供設備,其提供的設備經長時間反覆調試、修理,在原告盡一切可能配合被告的調試和改造並付出大量額外之人力物力財力等成本的情況下,依然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案涉系列合同的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原告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第五百六十六條等之規定,向宜都法院提起訴訟,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二)案件二(案號:[2023]鄂0581民初1631號):
1、訴訟各方當事人
原告:宜昌市欣龍衛生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恆天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解除《設備買賣合同》(合同編號:2018-518)、《年產4000噸天然纖維水刺項目技術合同》(合同號:恆天重工2018-518)、《合同補充協議》;
(2)請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返還設備款人民幣34,972,900元;
(3)請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遲延交貨的罰金人民幣1,826,500元;
(4)請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設備整改超期的罰金人民幣1,826,500元;
(5)請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賠償違約損失暫計人民幣26,576,939.25元(包括產能利潤損失暫計20,982,207.25元;資金占用損失暫計5,567,515.17元;設備安裝、修理期間發生的被告人員食宿費、交通費等27,216.825元);(以上訴請金額暫計人民幣65,202,839.25元)
(6)請求判令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3、事實和理由
(1)合同的簽署及設備款支付
2018年12月5日,原告宜昌欣龍衛材向被告採購「水刺生產線設備1套(2條線)」(即原告的水刺生產線三線、四線),合同總價3,750萬元。後因國家調整製造業增值稅稅率從16%降低為13%,雙方對合同總價進行調減,由原先的3,750萬元調整為3,653萬元。原告累計共支付設備款3,497.29萬元。
(2)被告交貨及安裝嚴重遲延
根據合同約定,被告應分別於原告支付第一批、第二批後提貨款5個工作日內發出第一批、第二批設備。原告於2019年11月1日已全部
付清第一批及第二批提貨款,但被告直至2019年12月31日才向原告交付,設備安裝、調試未能按期完成。
(3)案涉設備始終無法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及技術要求,無法實現合同目的
由於被告設備交付嚴重拖延,案涉設備直到2019年12月底才完成安裝並進行調試。但在此之後的調試及試生產過程中,案涉設備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及技術要求,被告一直承諾對設備進行改造以達到合同要求,但案涉設備組成的水刺三線、四線生產線一直無法穩定生產符合合同要求的合格產品,案涉設備始終無法完成驗收。綜上,被告不僅延遲提供設備,其提供的設備經長達近四年的反覆調試、修理,依然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已經使得案涉系列合同的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原告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第五百六十六條等之規定,向宜都法院提起訴訟,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宜昌欣龍衛材生產基地純棉水刺生產線一、二號線於2016年建成,三、四號線於2019年建成,四條線自建成以來均未能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及技術要求,製成率低,故障頻發,生產和產品質量不穩定,對宜昌欣龍衛材的生產經營造成了嚴重影響。2022年,公司判斷上述資產組出現重大減值跡象,對資產組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欣龍控股表示,宜昌欣龍衛材與兩案被告恆天重工進行了多次溝通並持續配合恆天重工進行改造,但設備問題一直無法得到解決。近期恆天重工表示目前無法徹底解決上述設備技術問題。為維護自身權益,宜昌欣龍衛材於近期向法院提起訴訟。目前兩起訴訟案件尚未開庭審理,最終判決結果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具有極大的不確定性。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並根據案件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公開資料顯示,欣龍控股於1993年7月在海南省老城經濟開發區創建,1999年12月在深圳證券交易所A股主板掛牌上市。公司主要業務主要包括三個領域:一是非織造新材料業務,主要研發、生產和銷售水刺、熔紡等非織造材料;二是醫藥健康及消費品業務,目前主要包括藥品代理、分銷及配送服務以及面向醫療衛生防護、家居清潔、個人護理等領域的無紡深加工終端製品;三是投資與貿易業務,是緊密圍繞公司主業的適度延伸,目前主要包括對圍繞公司戰略定位的相關領域的股權投資,以及天然橡膠、石油等產品的貿易業務。
其中,欣龍控股的非織造新材料業務主要產品包括非織造材料水刺無紡布、熔紡無紡布。公司是國內第一家水刺非織造材料製造商,從事高端非織造材料及其終端消費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多個產品曾填補國內空白,在國內外高端非織造材料市場形成了較好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譽度,公司已成為多家世界500強企業的供應商和服務商。
欣龍控股下屬子公司海南欣龍無紡和宜昌欣龍衛材主要負責研發、製造和銷售水刺無紡布。水刺無紡布生產原料來源廣泛,包括天然纖維(木槳、棉花、漢麻、蠶絲等)、天然纖維素再生纖維(粘膠短纖等)、人工合成纖維(滌綸纖維、超細纖維等)以及各類特種功能性纖維等。水刺無紡布具有強度高、手感好、吸水性強、透氣性好、功能性開發空間廣闊等優點,被廣泛應用於醫療衛生、個人護理、防護、家居清潔、美容化妝、工業擦拭等領域。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欣龍主要研發、生產和銷售SMS、SSS等系列熔紡無紡布。熔紡無紡布是用途廣泛的新型複合材料,包括熔噴、SMS以及SSS紡粘等系列產品,其中熔噴無紡布產品主要應用於空氣凈化、高濾效口罩、工業擦拭等領域。公司熔噴無紡布產品的市場定位以中高端為主;SMS無紡布屬於紡粘和超細熔噴的複合材料,具有良好的強度和屏蔽性,廣泛應用於醫療防護、個人護理、包裝材料等領域;SSS無紡布廣泛應用於個人護理、高濾效口罩、包裝材料等領域。
恆天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恆天重工)則成立於1949年11月13日,前身是河南省農業機械廠,劃歸紡織工業部管理後,於1953年1月1日,正式定名國營鄭州紡織機械廠,成為新中國最早投產的國營紡織機械廠,被譽為中國紡機裝備的「孵化器」;2002年,整合河南紡機、邯鄲紡機、邵陽紡機等企業優良資產,成立鄭州紡織機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2月,根據中國恆天集團戰略部署,更名為恆天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月,根據恆天集團綜合改革方案,將恆天(奧地利)控股有限公司納入旗下,成為恆天集團直接管理的重點企業之一;2021年7月將中恆天汽車、江西百路佳等企業業務劃入恆天重工管理範圍。2022年中紡科技、恆天九五調整出恆天重工管理範圍,紡機主業實現了進一步聚焦。
截至第一紡織網今天(8月1日)晚間發稿前,欣龍控股報收4.86元/股,漲幅0.21%,市值26.17億元。(第一紡織網mar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