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後還款一段時間,再行簽訂借還款補充協議

借還款補充協議

甲方:張三,身份證號:41022220222。

乙方:李四,身份證號:41022220026。

因乙方現階段償還能力較弱,基於雙方的友好關係,現就2021年4月30日簽訂《借款合同》、《收條》等所涉及的向甲方借款30萬的事宜,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一、甲乙雙方確認:乙方自本協議簽訂立即償還甲方3萬元,並自次月起每月1日支付不低於5000元,直至清償款項20萬元之日止;

二、若乙方如約按第一條約定履行,甲方自願放棄20萬元之外的本金及利息,2019年4月30日《借款合同》視為履行完畢。

三、若乙方未按照第一條約定如期還款,則甲方有權按2019年4月30日《借款合同》約定的利率、違約責任等,向乙方主張清償該《借款合同》所約定的本息。

四、因乙方原因所導致甲方於2023年2月份支付的有關費用6000元,由乙方承擔,於本協議簽訂之日支付甲方。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字捺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