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家屬隨軍及落戶的有關政策意見印發了。然而,新的政策中,對於軍士隨軍、以及幹部在超大城市隨軍並沒有做出明確的要求。比如,在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線超大城市。
相關規定中說,參照駐地新增落戶審批和管理文件精神另行制定。這裡所說的駐地,就是一線超大城市。
新的軍人家屬隨軍及落戶政策,只是在個別地方對政策的表述進行了規範,並沒太大的變化。這也符合軍隊體制改革的要求,對標新的體制機制,對一些新的規定、規範重新修訂和完善。
比如,在相關規定中,原先有「士官」的表述。而新政策中,統一運用了新的表述方式,「軍士」。
最新規定中有這麼一條:軍官和符合規定條件的軍士,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辦理隨軍落戶;符合規定條件的軍人父母可以按照規定辦理隨子女落戶。夫妻雙方均為軍人的,其子女可以選擇父母中的一方隨軍落戶。
對於軍官而言,家屬隨軍利好撲面而來。
對照上一版的軍官家屬隨軍條件,簡單理解為,從今往後,軍官的家屬隨軍,基本上無門檻了。相比之前的政策,一般地區幹部家屬隨軍,正連起步;駐京部隊副營。
如今,有一種新的可能,或許就是領證就能隨軍。畢竟,軍官結婚基本上都在正連這個級別上下徘徊。
對於軍士而言,家屬隨軍新政變化若乎其微。
此前,駐艱苦邊遠地區部隊士官的家屬隨軍條件,四級軍士長以上就可以,也就是說,兵齡第13年就可以申請家屬隨軍。一般地區為三級軍士長,這真的是天花板。很少有人能夠達到這個「硬杠杠」。畢竟,軍士要帶長,只是少數人。
其實,軍士家屬隨軍,可以按照服役年限來計算。比如,艱苦邊遠地區一級上士家屬可以隨軍。那麼,一級上士延期服役後,是不是其家屬就可以在一般地區隨軍呢?
讓軍人能夠在部隊安心服役,讓軍人家屬在生活上有保障,也是提升軍人軍屬獲得感的良策。其實,步子可以邁得更大一些。
尤其是艱苦地區的軍士,家屬隨軍可以適當放寬一些。畢竟,他們才是這支軍隊的中流砥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