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陳植
作為一位有著8年理財經驗的投資者,劉璟說,現在實在看不懂理財產品的最新業績比較基準。
2026年2月底,她購買的一款日開型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到期。當她準備續投時,卻發現原先看好的一款理財產品的業績比較基準從此前的2.40%調整為「20%×活期存款利率+80%×中債0—3個月國債財富(總值)指數收益率」。
「什麼是中債0—3個月國債財富(總值)指數?它的未來趨勢是上漲還是下跌?」劉璟滿是疑惑地問道。
她不知道這款理財產品還能否帶來預期的2.40%年化收益率。於是,她決定轉投其他理財產品。然而,她發現不少理財產品的業績比較基準已經悄然調整:從原先的單一數值型(比如2.30%)或區間型(比如 2.20%—2.80%),轉變成「指數掛鉤型」。
面對新的業績比較基準,她一時難以判斷這些理財產品的預期收益,也不知該如何選擇。
此時的她或許並不知道,理財產品行業正經歷一場業績比較基準的集體「換錨」。
春節後,多家銀行理財子公司相繼調整了理財產品的業績比較基準。
2月底,光大理財將陽光金添利半年盈2號業績比較基準由1.80%調整為「CBA00113.CS—中債—新綜合全價(1年以下)指數收益率」。
3月初,興銀理財將穩添利日盈增利109號日開固收類理財產品的業績比較基準由原先的年化 1.15%—1.95%,調整為7天通知存款利率。
一家銀行理財子公司的產品部負責人陳健對經濟觀察報記者表示,《銀行保險機構資產管理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將於202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辦法》規定,資產管理產品管理人應當保持產品業績比較基準的連貫性,原則上不得調整業績比較基準。
陳健稱:「這意味著,以往銀行理財子公司跟隨市場波動,頻繁調整產品業績比較基準的做法漸行漸難。為了減少被動調整,理財產品只能放棄單一數值型或區間型的業績比較基準,轉而採用與指數掛鉤或與市場利率掛鉤加點的方式。」
更深層次的原因在於,在低利率環境下,固收類理財產品的實際收益率已難以達到產品最初設定的單一數值型或區間型業績比較基準,導致產品業績比較基準達成率開始下降。為扭轉這一局面,銀行理財子公司紛紛在調整產品業績比較基準方面「做文章」,以此變相下調產品業績比較基準,進而提升產品基準達標率(即產品實際收益超過業績比較基準),向外界傳遞更可持續的投資信心。
更讓理財行業感到意外的是,此次集體「換錨」不僅在銷售端引發了新的挑戰,也對資產配置帶來了連鎖影響。
換錨進行時
陳健告訴記者,理財產品的業績比較基準大致分為四種類型:一是單一數值型;二是區間型;三是市場利率加點型,比如「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0.60%」;四是指數掛鉤型,比如掛鉤滬深300指數或中債—綜合全價(1年以下)指數等。
以往,銀行理財子公司更願為理財產品設定較高的單一數值型或區間型業績比較基準,以此作為提升產品營銷成效的重要策略。
2026年1月,銀行業理財登記託管中心發布的《中國銀行業理財市場年度報告(2025年)》顯示,截至去年底,全國共有存續理財產品4.63萬隻,存續理財產品規模達到33.29萬億元。
陳健發現,在存續理財產品里,逾80%採用單一數值型或區間型業績比較基準。畢竟,相對明確且較高的「數值」,更容易吸引投資者認購。
然而,2025年6月出台的《銀行保險機構資產管理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令這種產品營銷策略受到影響。《徵求意見稿》規定,資產管理產品披露業績比較基準的,產品管理人應當保持產品業績比較基準的連貫性,原則上不得調整業績比較基準。
在《徵求意見稿》出台後,陳健所在的銀行理財子公司內部有過激烈討論。產品部表示,為了應對固收類資產收益率下行,以往他們可以頻繁跟進下調固收類理財產品的單一數值型或區間型業績比較基準,比如去年上半年他們已兩次下調多款固收類理財的產品業績比較基準——從2.80%下調至2.50%,但在這項新規出台後,這種做法將面臨合規壓力。因此產品部建議儘早將這些固收類理財產品的業績比較基準直接切換成「掛鉤中債—綜合全價(1年以下)指數」。
為了說服銀行理財子公司同意這項建議,產品部還列舉了指數掛鉤型的具體優勢,包括更貼合產品真實投資策略與市場走勢、理財產品無需頻繁調整業績比較基準、符合監管部門對業績比較基準連貫性的要求。
但是,產品部的這一建議未被採納。銀行理財子公司高層認為,可以等待新規正式出台後,再對理財產品的業績比較基準進行統一調整。
陳健分析稱,公司仍希望通過較高的單一數值型或區間型業績比較基準,來推動產品銷售、擴大資產管理規模。
2025年下半年,陳健參與創設發行的逾90%短期固收類理財產品,仍將業績比較基準設定為2.50%或2.20%—3%,並取得超預期的銷售業績。
然而,其弊端也很快顯現。
2026年春節過後,有產品代銷渠道反饋,由於這些短期固收理財產品的到期實際收益率僅約1.80%,未能達到上述業績比較基準,客訴率較以往增加逾20%。
陳健直言,造成這一現象的主要原因是,固收類資產收益率持續下行,拖累相關理財產品的實際收益率與業績比較基準的落差持續擴大。
根據《中國銀行業理財市場年度報告(2025年)》,受固收類資產收益率下行等因素影響,2025年理財產品的平均收益率僅有1.98%。與此形成反差的是,2025年發行的固收類理財產品的業績比較基準普遍設定在2.20%—2.50%。
其間,陳健採取了多項業績補救措施,比如在「固收+」理財產品中,增添IPO(首次公開募股)打新策略。不過,即便獲得多隻熱門新股的認購額度,但是由於打新投資資金佔比較低,相關理財產品僅獲得額外10個基點的業績增厚,令到期實際收益率最高觸及1.90%,仍與原先設定的業績比較基準(2.50%)存在一定的差距。
3月起,陳健所在的銀行理財子公司決定對理財產品的業績比較基準「換錨」——要求產品部務必在今年9月前,將固收類理財產品的業績比較基準,從單一數值型或區間型悉數切換為市場利率加點型或指數掛鉤型。
「表面而言,此舉是趕在9月《銀行保險機構資產管理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施行前,完成理財產品業績比較基準的整改。但銀行理財子公司亟須重構固收類理財產品業績比較基準,解決產品實際收益率與業績比較基準之間的巨大落差。」陳健說。
在多款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業績比較基準從1.65%調整為「央行7天通知存款利率」(當前為1.35%)後,陳健坦言,此次基準的調整使投資團隊在貨幣市場利率下行的環境中,能更有把握地實現產品實際收益超過業績比較基準,從而提升公司理財產品的整體基準達標率。
投資者「看不懂」
近日,劉璟一直在抱怨越來越看不懂理財產品的「收益預期」。
以往,她一看到固收類理財產品業績比較基準是 2.30%或 2.20%—2.80%,就對這款產品的未來收益預期「心裡有底」;如今,當理財產品的業績比較基準換成中債0—3個月國債財富(總值)指數,她突然不知道這款產品的未來收益預期能到多少。
她致電銀行客服人員尋求答案,沒想到客服人員也說不清,在被問及「中債0—3個月國債財富(總值)指數的未來漲跌走勢」「相關理財產品實際收益能否跑贏這款指數」時,客服人員支支吾吾,沒法提供確切的答案。
最終,劉璟決定改換門庭,將資金轉移到另一家銀行,選購了一款業績比較基準仍標註為「年化2.40%」的固收類理財產品。
劉璟認為,理財產品的業績比較基準應該具備高辨識度,讓居民能夠一目了然,才敢放心認購。
作為一家國有大型銀行華東地區支行的理財經理,秦輝同樣遭遇到類似的煩惱。
在多款固收類理財產品的業績比較基準換成中債—綜合全價(1年以下)指數或中債0—3個月國債財富(總值)指數後,秦輝需要向客戶解釋不少自己尚未弄明白的問題,比如這兩款債券指數的底層資產有哪些,指數的未來走勢是漲還是跌,為何要選擇這兩款債券指數作為業績比較基準?
秦輝稱,投資者的疑惑,其曾向銀行理財子公司產品負責人進行了反饋。對於債券指數未來漲跌走勢,他也無法給出明確預判。
更讓他困擾的是,春節過後有超20位投資者將資金轉至其他銀行,認購那些業績比較基準仍是年化2.30%的固收類理財產品。
這些投資者轉移資金的原因是,他們認為理財產品業績比較基準應該「具象化」,最好是明確的數值或區間,讓投資者對產品未來收益預期「一目了然」。
秦輝坦言,居民接受全新的理財產品業績比較基準,需要一個投資者教育與市場適應的過程。但在這一過程中,銀行理財子公司需進一步提升指數掛鉤型業績比較基準的透明度,以便居民獲悉相關掛鉤債券和股票指數的未來漲跌走勢,對相關理財產品的未來收益水準形成更全面清晰的了解。在知情權得到提升的前提下,居民才會放心投資。
3月中旬,在銀行理財子公司舉行的培訓會上,秦輝建議,在理財產品推介材料中,銀行理財子公司應明確產品業績比較基準所掛鉤的債券和股票指數在不同市場環境下的歷史漲跌表現,以及相關指數的底層資產狀況,理財產品選擇這些指數作為業績比較基準的具體原因,以便銀行理財經理能更準確全面地介紹這些指數,以及相關理財產品的未來投資收益情況。
投資端「震動」
讓銀行理財子公司沒想到的是,此次「換錨」,也給投資部門的資產配置策略帶來「震動」。
作為一家股份制銀行的投資部門主管,張傑直言在產品業績基準「換錨」後,他的資產配置操作突然受到無形制約。
春節後,他管理的一款「固收+」理財產品的業績比較基準從原先的2.50%—3.50%切換成「中債新綜合財富(1—3年)指數收益率×90%+人民銀行活期存款利率×5%+南華商品指數(NH0100.NHF)×5%」。
在完成切換後,張傑發現自己的大宗商品配置比例面臨更嚴苛的業績比較基準達標限制。以往,若他發現未來一段時間內大宗商品價格將顯著上漲,就會將10%的資金投向大宗商品博取超額高回報;現在,換成新的業績比較基準後,他的上述操作遭到了風控部門的反對,原因是在超配大宗商品資產後,若大宗商品價格突然回調拖累產品凈值大幅回撤,那麼理財產品的實際收益率將會在一段時間內低於業績比較基準,導致產品難以實現業績比較基準「達標」,面臨較高的資金贖回與客訴壓力。
因此,風控部門建議,他應嚴格遵循全新業績比較基準所對應的「三大指數權重比例」,將大宗商品資產最高投資比例控制在5%,並確保這部分投資的收益率跑贏南華商品指數,不要開展某些冒險投資。
「在業績比較基準換錨後,反而覺得投資時束手束腳了。」張傑說。但他也理解風控部門的考慮:按照《辦法》相關規定,若理財產品長期無法實現業績比較基準「達標」,可能被相關部門認為產品信息披露不規範與產品業績比較基準設定不合理,進而對銀行理財子公司相關業務的開展帶來不利影響。
類似的投資困擾,也發生在戴鋒身上。
作為一家股份行理財子公司的權益類投資經理,他管理的兩款權益類理財產品的業績比較基準從年化收益5%—8%換成掛鉤「中證紅利指數」。
然而,理財子公司高層還提出了另一項業績考核要求:股市下跌期間,相關權益類理財產品的投資收益率大於0%;股市上漲期間,投資收益跑贏中證紅利指數。
戴鋒說,股市下跌時,其權益類資產配置策略將面臨更大考驗,因為他的投資目標不是比中證紅利指數跌幅更小,而是不能出現虧損。
「我需要更關注投資安全性,一旦權益類資產價格高於自己設定的合理估值,就會當機立斷選擇落袋為安。」他說,這無形間也會錯失博取超額高回報的機會。
戴鋒曾向銀行理財子公司建議,能否給權益類理財產品增加一個新的業績比較基準,即年化絕對收益/產品最大回撤值,若這一指標能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保持在較好區間,可以更精準地證明相關理財產品具有較高的抗跌性與博取高收益能力,以及投資經理的實際投資水準。
不過,銀行理財子公司高層沒有採納這一建議,給出的理由是大多數居民未必了解這個指標的價值,反而容易覺得理財產品缺乏清晰的收益預期。
蘇商銀行特約研究員張思遠認為,理財產品業績比較基準換錨背後,一方面是引導更多理財產品引入指數掛鉤型或市場利率加點型,更真實地反映產品底層資產投資組合的收益特徵,減少預期收益與實際收益的偏離,另一方面引導理財行業的競爭邏輯從「基準數字吸引力」轉向投資管理硬實力,切實推動理財子公司聚焦資產配置能力提升,加速整個行業轉向代客理財本源。
(應受訪者要求,陳健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