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平台上一些退伍老兵,相互聊著軍政主官,政軍主官的話題。這個很有趣。大多數老兵認為,團長可以兼任政委,政委不能兼任團長。
更有一些老兵認為,部隊發布命令都是軍政一把手。要不是政軍一把手。
對於這個話題,我們從電影電視上看到,在戰爭年代,經常會出現司令員兼政委。團長兼政委,反映軍史。但是,也有政委代理司令員,真實反映。大多是短暫的替代。
隨著時間的推移,部隊用兼任這個詞,逐漸被代理這個詞取代。也越來越明確,軍事主官,政治主官,各自明確的工作範圍。
我們1980年入伍到部隊,部隊的幹部任職,就沒有見過團長兼政委,營長兼教導員,軍訓幹部這麼安排。如果是政委,教導員因某種關係沒有到位上崗。上級只會安排人員來代理職務。
在和平年代部隊軍事主官,政治主官安排,幹部任職都搭建合理。也有的是副連長,升為指導員的,更有指導員轉為連長。這都是根據各自的帶兵特長,來做局部的調整。充分發揮部隊的戰鬥力。
在基層連隊,連長與指導員級別是一樣的。但大多數是指導員擔任支部書記,管好黨建工作。軍事主官通常擔任支部副書記。
對於在連隊是軍事主官權力大,還是政治主官許可權大,那就要細看,是軍事方面的工作事情,還是政工方面的事情。
軍事主官,與政治主官其實都是一個稱呼。都是相互配合,共把連隊工作搞好。至於發布命令,是連長排在前面,正在是指導員排在前面,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現在部隊發展,幹部配置點對點到位。絕對不會再出現,誰兼任誰,誰代理誰的現象了。
有一點,退伍老兵都很明白,始終牢記的,就是「黨指揮槍」,這個鐵定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