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編|深海
7月17日晚間,廣發證券發布公告稱,公司當日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處罰字〔2023〕40號)。
廣發證券擔任美尚生態景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美尚生態」)2018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的保薦(主承銷)機構,簽字保薦代表人為王鑫和楊磊傑。
經查,廣發證券涉嫌在為美尚生態2018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提供保薦(主承銷)服務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含有虛假記載的文件,包括:核查大額銀行存款賬戶程序設計不到位,對美尚生態銀行存款函證程序執行不到位;對應收賬款的函證程序、盡職調查程序執行不到位;對2018年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募投項目走訪程序執行不到位;對美尚生態重要銀行借款合同查驗不到位;對美尚生態申請文件、證券發行募集文件中無證券服務機構專業意見支持的內容,未獲取充分的盡職調查證據和作出獨立判斷。
根據相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擬決定:一、對廣發證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保薦業務收入94.34萬元,並處以94.34萬元罰款;沒收承銷股票違法所得783.02萬元,並處以50萬元罰款。二、對王鑫、楊磊傑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5萬元罰款。
值得一提的是,證監會對*ST美尚的行政處罰已正式落地。根據中國證監會送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3〕50號)及《市場禁入決定書》(〔2023〕21號),美尚生態2015年公司招股說明書、2015年至2019年年報、2020年半年報、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2017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及資金占用;未按規定披露重大訴訟事項、未如實披露控股股東歸還資金占用情況、非公開發行股票行為構成欺詐發行的違法違規行為。
根據相關規定,中國證監會對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133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總經理、實際控制人王迎燕給予警告,並處以1510萬元罰款,對董事、實際控制人之一徐晶給予警告,並處以53萬元罰款。
同時,對美尚生態實際控制人王迎燕採取證券市場終身禁入措施。
對此,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根據證券法及相關規定,受損投資者可維護自身權益。
凡是在2016年5月27日至2021年4月29日之間買入過,並在2021年4月29日收盤仍持有;或者在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23日期間買入,且在2021年12月23日收盤仍持有*ST美尚股票的受損股民可以報名參加。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01)參與,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如今隨著保薦機構廣發證券也預收罰單,吳立駿律師表示,美尚生態持續虧損賠付能力有限,但是廣發證券作為保薦券商負有連帶責任,美尚生態股民獲賠有希望。
天眼查顯示,*ST美尚成立於2001年,位於廣東省深圳市,是一家以從事土木工程建築業為主的企業,於2015年12月份在創業板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