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億元退費背後:整治「三表」違規亟需長效監管

記者 宋馥李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近日公布的一則數據顯示,自2025年5月至2026年1月,市場監管總局在全國範圍內部署開展居民水電氣計量和收費問題綜合整治工作,全國共查處水電氣領域違法案件約1.4萬件,罰沒金額約2.35億元。

此次整治主要內容包括公用「三表」計量和價格收費管理,嚴厲查處表具安裝前未首檢、明碼標價不規範、不執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等違法違規行為,並對查實存在違規收費行為的水電氣公用企業,累計督促退費約3.01億元。

通報的這一系列數據,一方面說明市場監管總局的整治行動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另一方面,也令人細思恐極:在8個月的時間裡,查出違法案件1.4萬件,涉及退費3億元。這組數據本身也表明,公用「三表」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頻發,監管任務依然艱巨。

公用企業是自然壟斷行業,面對服務質量的好壞,用戶無法選擇供應商或「貨比三家」,也難以在短期內改變使用習慣,因此其服務具有低價格彈性。在民間,供電、供水、供氣企業常有「電霸」「水霸」「氣霸」之稱,一個「霸」字,形象地道出了這些企業的強勢地位。水電氣消費具有剛性且不間斷的特點,用戶難以覺察計量和收費的異常,即使發現異常,在交涉時也處於被動地位,常常因涉及金額微小、專業性強、信息不對稱而難以舉證。

試看一起已公開的案例。2025年發生在重慶市彭水縣的一起案件顯示:當地曾於2020年調整相關政策,將建築業用水價格由3.75元每噸降至3.19元每噸。但彭水縣潤澤自來水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員因「個人疏忽」,未能在水費收費系統中及時調整價格,導致多收了建築業用戶3年多的水費,共計29萬餘元。該公司在2024年發現此疏漏並糾正後,並未立即退還多收費用,直至2025年被市場監管部門查處,才予以退還。部分企業直到收到退款,才知道自己多繳了水費。

由此可見,公用企業的封閉運營模式,極易導致工作人員玩忽職守乃至滋生腐敗。上述案件中,僅因人為疏忽,便讓用戶在渾然不覺中蒙受損失,這為管理人員的自由裁量乃至濫權開了方便之門。

十多年前,時任河北北戴河供水總公司總經理的馬超群,就因聚斂財富數億元而被視作「小官巨貪」的典型。這些公用企業的管理人員,雖不屬公務員序列,卻手握居民和企業用戶的生產生活命脈,其權力「含金量」非同一般。

此次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部署開展綜合整治,是對行業亂象的一次整治和糾偏。我們樂見自上而下的監管發力,也期待公用企業能加強行業自律。但更應認識到:長期以來,水電氣公用「三表」的計量收費在很大程度上仍是「自己查自己」,用戶難以有效制衡,外部監管亦非常態,「長效監管」的缺失是一個治理頑症。

水電氣屬於公共服務產品,其收費的核心目標應是為經濟社會提供穩定服務,而非單純追求盈利。它們直接關係民生質量與經濟社會運行,是一地營商環境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體現。在當前中國消費需求偏弱、民間投資乏力的情況下,公用「三表」所關聯的公共服務水平,更是攸關消費與投資信心的關鍵指標。

因此,我們亟需建立一套長效、有序的監管機制,其中,構建「權責對等」的追責體系尤為關鍵。僅責令相關企業和人員「退費」遠遠不夠,必須讓違規工作人員為其「疏忽」承擔應有責任,這才是有序監管的真正起點。單純依賴個人自律是難以持久的,唯有依靠制度與有效制衡,才能提供穩定的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