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長清區原區委常委、副區長趙魯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山東省紀委監委網站2月13日消息,濟南市長清區原區委常委、副區長趙魯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趙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以權謀私、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招標代理業務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趙魯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濟南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濟南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趙魯開除黨籍處分;由濟南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濟南市長清區第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