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建希貪污受賄案宣判,一審被判刑1年8個月

據韓聯社28日消息,韓國前總統尹錫悅夫人金建希涉嫌貪污受賄案一審於當天宣判,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審判第27合議庭判處金建希有期徒刑1年8個月,追繳贓款1281.5萬韓元(約合人民幣6.247萬元)。

金建希 東方ic

報道稱,此次法院對金建希的刑量遠低於此前韓國獨立檢察組提出的量刑建議,即有期徒刑15年、罰款20億韓元、追繳贓款9.48億韓元。

此前,金建希被指控收受統一教賄賂,涉嫌《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中的斡旋受賄罪;參與操縱德意志汽車股價,違反《資本市場法》;非法接受民調服務,違反《政治資金法》。但法庭當天僅認定金建希的部分行為構成受賄罪,其餘兩項指控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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