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與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等六部門聯合公布了《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和綜合利用管理暫行辦法》(下稱《暫行辦法》),其中的重要指向是通過對廢舊動力電池的全鏈條監控,維護公眾人身和財產安全、生態環境安全。
公眾人身和財產安全、生態環境安全都可以稱之為廣泛意義上的「人命關天」。
科技進步和產業發展日新月異,在「進步」和「發展」的同時也會產生很多「垃圾」,進而產生諸多方面的深遠影響,動力電池就是其中一例。
近年來,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快速發展。2025年,新能源汽車產銷量均超1600萬輛,在國內新車銷量中佔比近半。隨著此前銷售使用的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容量衰減,我國將進入動力電池規模化退役階段。據相關機構測算,2025年國內廢舊動力電池產生量近40萬噸,2030年將超過100萬噸。這些廢舊電池流向何處,是一個重要問題。將於4月1日施行的《暫行辦法》,為實現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提供全渠道、全鏈條、全生命周期管理明確指南。
在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過程中,首先要考慮的是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及環境安全。
動力電池含有鎳、鈷、錳、鋰等金屬元素,也有含氟化合物等有毒有害物質。包括鋰在內的各種污染源如果處置不當,就會對環境造成顯性和隱性危害,顯性危害不用多說,隱性危害可能需要幾十年甚至上百年之後才能顯現出來。
其次要重點解決廢舊動力電池利用中存在的「灰色地帶」問題。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曾發布調查研究報告,截至2023年年底,我國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規範化回收率不足25%,大部分廢舊電池流向了一些遊走在「灰色地帶」的非合規企業。調研報告同時指出:這些「小作坊」式的非合規企業缺乏生產資質和技術積累,粗放經營,存在不少安全和環保風險。
其中,廢舊動力電池如果通過非法渠道被改造後利用到電動自行車等會形成很大的安全隱患,包括起火等事故經常發生,造成重大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2025年7月,工信部消費品工業司司長何亞瓊在「電動自行車相關標準政策」新聞發布會上就透露,當時,我國電動自行車社會保有量約3.8億輛。隨著產銷量逐年增長,鋰電池電動自行車總量和佔比也在逐步提高,其中很多電池都存在使用時間長、使用環境及保養條件差、質量參差不齊等問題,威脅老百姓的生命財產安全。
許多因電動自行車自燃造成的「火燒連營」,關鍵起因在電池上,其中重要的原因包括一些過去淘汰下來的電池經過重新加工改裝到電動自行車上。在實際操作中,一條非法的灰色產業鏈依然存在,退役的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經過小作坊的簡單組裝後,以「定製電池」的名義違規流入電動自行車市場。
因此,對「灰色地帶」整治依然是重要方向。《暫行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動力電池企業、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應當承擔的回收責任。這是充分強調,在廢舊動力電池處理方面要「誰家的孩子誰抱走」,要避免上下游企業互相推諉、進行責任轉移。廢舊動力電池回收的責任主體明確了,並有嚴格的處罰措施才能剷除「灰色地帶」。
更重要的是對「梯次應用」的規範。原來所謂的「梯次利用」是指一些企業將廢舊動力電池在檢測、分類、拆分、重組等處理的基礎上,製造出新的電池產品。但現在已經行不通了。《暫行辦法》明確,不再採用「梯次利用」概念,並明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將廢舊動力電池直接或者加工後用於電動自行車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禁止使用的其他領域」。這是堵住過去的漏洞,而且在細節上更加細緻。
再次是持續加強法規建設,進一步增強法律法規的震懾力。
2025年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健全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行動方案》,要求加快制定相關法規規章,用法治化手段規範回收利用。《暫行辦法》還是一個規章,還沒有到法規的高度,這方面的立規、立法進程還需要加快。
《暫行辦法》以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為「小切口」,撬動的卻是產業升級、生態保護與民生安全的「大棋局」。這份規範背後,是對產業發展規律的深刻把握,更是以法治思維守護髮展底線的堅定決心。近些年來,有部分行業的發展,存在重發展,輕規範的現象,甚至到了病入膏肓才想到要去求醫問葯,相關各方切不可重走老路,把這道「必答題」當作「附加題」。唯有把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最首要的位置,才能堅決築牢公眾生命財產與生態環境的雙重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