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消息,12月26日,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出通知,要求各市(州)加大職工婚假規定執行力度,強調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或拖延批准職工婚假。
此前,據媒體報道,有網友在四川問政平台發布信息表示,「公司不承認四川省發的文件20天婚假」「私企沒接到婚假延長通知」……
據悉,11月28日,《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正式施行,明確規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享受婚假20日,在結婚登記前參加婚前醫學檢查的,增加婚假5日。
此前報道:四川官宣:婚假延長,最多25天!
四川省要求,嚴格執行有關婚假的規定,落實婚假標準,確保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職工,享有規定的婚假天數。職工依法享受的婚假期間,用人單位應視同其提供正常勞動,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報酬。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減、拖欠職工婚假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要求,各地人社部門加大對用人單位落實婚假規定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發現未按規定執行婚假制度、不支付婚假期間工資等違法行為,依法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並按規定向社會公布。
同時,暢通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渠道、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渠道,及時受理、依法處理涉及婚假權益的舉報投訴和勞動爭議案件。
來源:上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