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後醫生被控強姦兩幼女案將擇期宣判,檢察官父親作無罪辯護,此前二審判有期徒刑6年

據中國新聞周刊,備受關注的「檢察官父親為子辯護」迎來新進展。

劉志軍曾任湖南省永州市藍山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此前,因其為涉嫌強姦兩未滿14歲幼女的兒子劉某贇擔任辯護人,堅持作無罪辯護而引發關注。該案一審以強姦罪判處劉某贇有期徒刑八年;二審維持強姦罪,改判為有期徒刑六年。

11月,劉志軍收到的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決定書顯示,本院院長發現本案符合再審立案的條件,由本院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再審

12月19日,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本案再審開庭審理。劉某贇的母親楊雙菊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庭審持續約四個半小時,當庭未宣判。

劉某贇 圖/受訪者提供

據澎湃新聞,1992年出生的劉某贇系永州市藍山縣某鎮衛生院的內科醫生。2023年10月,因涉嫌強姦罪被江華縣公安局刑事拘留,此後被提起公訴。

據檢察機關指控,2023年8月,劉某贇與女孩來某某(2009年10月出生)在網上認識。當年9月21日,劉某贇駕車從藍山縣來到江華縣,在當地某酒店與來某某發生了性關係。此外,2022年1月,劉某贇與女孩廖某某(2010年2月出生)在網上結識為網友。當年8月和次年6月,劉某贇與廖某某在永州市冷水灘區某酒店先後發生三次性關係。

庭審中,劉某贇稱其與被害人並未發生性關係。辯護人為其作無罪辯護,並對警方詢問被害人多次缺失同步錄音錄像等提出質疑。

江華縣法院一審認為,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劉某贇姦淫兩名不滿14周歲幼女,其行為構成強姦罪。

2024年8月,江華縣法院一審判處劉某贇有期徒刑八年,賠償來某某醫療費等損失286.24元。

一審宣判後,劉某贇提出上訴。

永州市中級法院二審認為,原判認定事實清楚,定罪準確,但量刑不當——劉某贇在犯罪過程中未使用暴力、威脅等惡劣手段,亦未造成嚴重後果,對其量刑偏重。

2025年7月24日,永州中院作出二審判決,維持一審定罪和附帶民事判決,撤銷一審判決的量刑部分,以強姦罪判處劉某贇有期徒刑六年。

此後,劉某贇的父親、曾任藍山縣檢察院副檢察長的劉志軍提起申訴。

2025年11月,永州中院作出再審決定:本院院長發現本案符合再審立案的條件,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再審。

2025年11月,永州中院作出的再審決定書(部分)

12月19日,此案在永州中院開庭再審。據參加庭審人士介紹,此次庭審中,公訴人仍指控劉某贇構成強姦罪;劉志軍則以辯護人身份作無罪辯護。在舉證質證階段,公訴方出具了關於被害人來某某出生時間、廖某某微信聊天身份等新證據,辯護方對證據收集的程序合法性和內容真實性提出質疑。

當日下午,法庭宣布,因控辯雙方分歧較大,將由合議庭評議後再擇期宣判。

編輯:南絮

實習編輯:陳靜

【來源:中國新聞周刊、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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