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民政廳原黨組書記、廳長李明生被公訴:大肆收受禮品,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正義網記者12月12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江西省民政廳原黨組書記、廳長李明生(正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由江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宜春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明生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宜春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李明生利用擔任贛州開發區黨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管委會主任,贛州經開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贛州經開區黨工委書記,贛州市委常委、贛州經開區黨工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李明生 資料圖
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
公開資料顯示,李明生出生於1967年8月,江西寧都人,曾任贛州市定南縣縣長,贛縣縣長,贛縣縣委書記,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贛州市委常委、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等職,2020年轉任萍鄉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2022年,李明生升任江西省民政廳黨組書記、廳長。
2025年4月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李明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接受江西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濫用職權
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2025年9月15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李明生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李明生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組織用公款支付的宴請,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違反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職工調動上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大肆收受禮品;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大搞權錢交易,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貸款擔保、土地出讓、資金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李明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江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明生開除黨籍處分;由江西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江西省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 檢察日報正義網

編輯 王佳敏 審核 蔣波 陳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