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運輸煙花爆竹,「駛」不得 !

注意!注意!!注意!!!

煙花爆竹作為易燃易爆物品

其生產、運輸、存儲及銷售

均需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私自存儲、運輸、售賣煙花爆竹

都是違法的

日前,公安寶坻分局特巡警支隊民警在巡邏過程中發現,在海濱街道某小區門口,一輛亮著燈的小型客車見到民警後迅速關閉車燈並試圖離開。這一異常舉動立刻被民警發現,民警立即上前,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控制該車。透過車窗,發現車內疑似存放帶有「煙花」字樣的紅色紙箱若干。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巡邏警力立即與石幢派出所協同處置。經現場檢查,共查獲非法煙花爆竹20餘箱。面對鐵證,車主只能無奈承認,其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違法事實。隨後,民警經進一步深挖,發現嫌疑人在其他地點還非法儲存煙花爆竹。民警第一時間趕往指定地點,再次查獲煙花爆竹40餘箱。

目前,這名男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涉案煙花爆竹已被依法收繳。

警方提醒

儲存、運輸、銷售煙花爆竹均需要經過相關審批或許可,未經審批或許可私自儲存、運輸、銷售煙花爆竹不僅存在較大風險隱患,而且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公安機關將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天津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依法予以查處,對於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希望廣大市民,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不要非法儲存、運輸、銷售和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發現違法線索可及時撥打110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