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金融監管與市場穩定,緬甸黃金交易領域近期實施了一系列具體規定。仰光省黃金商協會已正式通知金店、黃金精鍊及首飾加工業者,今後凡涉及價值一億緬幣及以上的黃金買賣,均須無條件向緬甸金融監管機構——即負責反洗錢與反恐怖融資調查的機構報告。此舉旨在通過強化大額交易監控,防範潛在的非法資金流動。
此外,相關規定進一步細化了支付與定價機制。所有超過兩千萬緬幣的交易,必須通過緬甸二維碼支付系統完成資金劃轉。同時,黃金交易中涉及的資金轉移,必須嚴格遵循緬甸中央銀行發布的所有相關命令、通知及操作程序。在定價方面,符合國家標準的黃金(純度在19.25克/立方厘米以上)每甲(16.329325克)的買賣價格,必須依照政府每日公布的參考價執行。近期,在11月28日國際金價升至每盎司4183美元的背景下,緬甸金屬參考價格委員會已將標準黃金的每甲官方參考價定為598萬緬幣。
為落實合規責任,協會要求各黃金業者必須任命專門的合規官,並將任命證明文件存放於店內備查。在報告制度上,業者須於次月5日前,毫無例外地向所屬的初步審查小組提交每日及每月的交易摘要與庫存匯總表。
為防止市場操縱和投機行為擾亂秩序,通知中明確禁止任何形式的囤積居奇,以及利用抽獎等偽裝手段進行銷售。除實物交割及經批准的買賣方式外,一切變相的黃金銷售、期貨交易及非法買賣活動均被嚴格禁止。這些綜合措施顯示出緬甸當局在黃金這一關鍵領域,正致力於構建更透明、規範的市場環境,以維護金融安全與價格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