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攻堅,執行到位金額1670萬元

為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切實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自今年9月以來,永安法院持續開展「八閩『執』擊·惠民安商」專項執行行動,錨定涉民生、涉中小微企業案件等關鍵領域,精準施策開展專項執行行動,以實實在在的執行成效回應群眾期盼。

資產被凍慌了神 主動還款解糾紛

在一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中,被執行人福建省某生態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廖某某、嚴某某、鄭某某拖欠申請執行人工程款300萬元。2017年8月,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廖某某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約定在廖某某承擔100萬元債務,且分期支付完成後,將放棄對廖某某的其他執行請求。但廖某某在支付50.5萬元後,便未再履行。今年5月,執行法官依法凍結廖某某名下存款和股票共計38萬餘元。經執行法官組織雙方多次協商,廖某某表示願意積極籌錢還款,並同意支付逾期利息。

近日,雙方當事人來到法院並再次達成執行和解,廖某某同意法院扣劃其名下存款和股票38萬餘元,現場支付現金11.5萬元,剩餘利息將於年底前一次性支付完畢,申請執行人同意放棄對廖某某的其他執行請求。雙方對法院的執行工作均表示滿意。

簽了和解不還款?拘留15日!

在一起借款合同糾紛案件中,被執行人游某拖欠申請執行人借款20萬元。2023年1月,執行法官組織雙方和解時,游某當場還款1萬元,並與申請執行人達成每月還款5000元的執行和解協議,游某在履行部分付款義務後拒絕履行。

近日,執行法官根據申請執行人提供的線索,上門將游某拘傳至法院,因游某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執行法官對其採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強制措施。

拒報財產不配合 司法拘留沒商量

在一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中,被執行人福建省某通信技術開發有限公司長期拖欠申請執行人9萬餘元。案件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向該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但該公司及李某某未向法院申報財產,也未履行任何還款義務。

近日,執行法官依據申請執行人提供的線索,在清晨時分驅車趕至李某某住所,將還未外出的李某某拘傳至法院。在調解室,李某某始終表示該公司已無資產,且拒不配合提供公司相關財務賬目材料,執行法官遂決定依法對其司法拘留15日。

執行戰果

截至目前,永安法院「八閩『執』擊·惠民安商」專項執行行動,共計拘傳被執行人38人,拘留9人,執行完畢案件81件,達成執行和解42件,執行到位金額1670萬餘元。

執行掠影

三明中院司法融媒體中心出品

供稿|永安法院 池元超、蘇少香、周業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