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廊坊一對新人的婚車遭遇攔截,攔車者索要50條香煙作為喜錢。當事婚車車隊司機透露,攔車者提出要麼支付50條普通香煙,要麼支付10條高檔香煙,否則不讓婚車通行,雙方僵持約一個小時。新人考慮到婚禮行程安排緊湊,不願在大喜之日過多糾纏,決定棄車離開。司機稱,因為被攔位置在酒店停車場,新人並未報警。
在多地,向婚車討要喜糖、喜煙本是一種充滿善意的傳統習俗,是為新人送上祝福的溫情互動。然而,部分不法分子卻將此異化為斂財的工具,他們攔道阻車、強討硬要,將「討彩頭」變成了「攔路收費」的強制交易。這種行為不僅褻瀆了傳統,更因索要高價財物、不給不讓走而褻瀆了傳統,逾越了道德底線,觸碰了法律的紅線,嚴重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
這種攔車強索高價財物的行為,與傳統的「討彩頭」本質區別在哪裡?攔車者的行為觸犯了哪些法律法規?面對這種變味「習俗」,我們應該如何應對?對此,記者採訪了北京市盈科(石家莊)律師事務所股權高級合伙人畢強。
「攔停婚車、以『不給就不讓走』為條件強索香煙或現金,已超出禮俗範疇,具有明顯的強制性與對價脅迫色彩。」畢強說。在法律上,應從「強拿硬要/攔截他人」與「以不法損害相威脅索財」的角度審視。
傳統「討彩頭」系在對方自願、明知、數額小且不影響通行秩序的前提下進行,拒絕不給也不致引發阻攔。而本案中以阻斷通行相要挾,數額遠超常情,破壞公共秩序並侵害他人財產權,二者在是否自願、是否脅迫、是否擾亂公共秩序及數額合理性上有本質差異。禮俗以自願、小額、不擾序為底線,不得成為違法擋箭牌。
對於攔車者的行為可能觸犯哪些法律法規,畢強表示,行政法上可按追逐、攔截他人或強拿硬要等尋釁滋事行為處理;發生在酒店停車場等對公眾開放場所,還可能落入非法攔截交通工具、影響正常行駛的情形。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追逐、攔截他人或強拿硬要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攔車者的行為還有可能涉嫌敲詐勒索罪,若同時擾亂社會秩序還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畢強說。以要挾方式強行索取財物,數額較大或多次實施的,構成敲詐勒索罪。50條煙按通常市價折算,其高度可能已達「較大數額」區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實施追逐、攔截、強拿硬要等,破壞社會秩序且情節嚴重的,構成尋釁滋事罪。根據刑法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除直接經濟損失與婚禮行程受阻外,此類行為還會衝擊公共場所管理秩序和交通秩序,誘發模仿與規模化『攔婚車經濟』。還可能激化矛盾,易引發肢體衝突與次生安全風險,並損害地方文明形象與文旅環境。」畢強表示。
因此,畢強建議,新人遇到此類情況應第一時間報警,並通過行車記錄儀、手機錄像、酒店監控等固定證據,重點記錄地點、時長、索要數額與要挾語句;鄉鎮(街道)、社區應將「文明婚俗倡議」與「移風易俗」納入網格治理,提前告知沿線商戶、鄰里,壓實屬地與場地方管理責任;警方可將此類警情納入「小案快偵快處」機制,依法從快從嚴處置,對首要分子依法處罰並通報曝光,形成震懾,以法治之治矯「禮俗之偏」。
來源:新華網、法治日報、中國普法
責任編輯:字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