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給了我重新開始的機會」

日前,被列為社區矯正重點監督對象的李良(化名)正式解除社區矯正,在宣告儀式上,他眼中閃爍著淚光,但更多的是對未來的希望。他對吉林省長春新區檢察院檢察官說:「現在我被家人接納,也找到了工作,日子好像一下好起來了。」

2024年7月,長春新區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部接到了一份來自外省法院的《協助執行通知書》,希望能協助完成對判處緩刑罪犯李良的交付執行工作。

李良因犯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2萬元。判決生效後,法院根據李良提供的唯一居住地情況,確定了他的社區矯正執行地為長春新區。然而,社區矯正機構經調查了解到李良的繼父不同意他回家居住,因無法監管李良,社區矯正機構因此拒絕在其轄區執行社區矯正,遂將法律文書退回給法院。

面對這種情況,長春新區檢察院組成辦案小組,走訪了李良繼父。辦案小組經深入了解後發現,李良繼父對社區矯正並不十分了解,因此在社區矯正機構與他溝通時拒絕了,但實際上其內心深處還是希望李良能夠改過自新,並沒有強烈反對接收李良。

辦案小組的調查結果與社區矯正機構的調查結果存在差異,經彙報分管副檢察長後,長春新區檢察院決定召開公開聽證會,廣泛聽取各方意見。2024年7月9日,在聽證會上,李良繼父詳細說明了自身的擔憂,並表示願意配合,聽證人員也發表了意見。經研究,長春新區檢察院採納了聽證意見,監督社區矯正機構接收李良進行矯正。

要讓一個人真心悔改,不僅需要嚴格監管,也需要給予關愛和支持。辦案小組將李良作為重點監督對象,密切關注他的情況,定期與社區矯正機構溝通了解他的學習和參與公益活動情況,並開展談心談話教育活動,幫助李良重拾生活信心。

為了幫助李良修復與家人的關係,辦案小組與社矯機構多次與他的繼父溝通,耐心解釋社區矯正的重要性,以及李良的悔過之心和改正的決心。最終,李良繼父不但在心理上接納了他,還在生活上給予必要的幫助和支持。

為了幫助李良順利回歸社會,檢察官們還與社矯機構聯繫社區和公益組織,為李良提供心理疏導和提供就業指導、培訓機會。最終,一家愛心企業為他提供了一個合適的工作崗位。這份工作不僅讓李良有了穩定的收入,更讓他重新找到了自我價值和社會歸屬感。

經過一年的社區矯正,李良的表現得到了社區矯正機構和檢察機關的認可。現在,李良每天都能按時上下班,與家人相處和睦,生活步入正軌。他感慨地說:「我真的很感激檢察院和社區矯正機構的幫助,給了我重新開始的機會。」

來源: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