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大選不足百日,緬甸仰光、克耶邦9人因「破壞大選」被捕

緬甸仰光省和克耶邦的9名男性被立案追究責任,指控他們干擾、阻礙和破壞定於今年12月28日分階段舉行的多黨民主大選,意圖使其無法正常進行。

9月16日,瑞比達達鎮區警方以(案件號:u 347/2025)、《保護多黨民主大選免受干擾阻礙法》第23條(a)款,逮捕並起訴了來自瑞必達鎮區的四名男子(36歲的耶杜雅昂、25歲的覺瓦納、45歲的齊溫和34歲的別吞),指控他們進行示威抗議、煽動破壞選舉進程。

此外,在壘固市,警方也於9月14日逮捕了18歲的拜拜索、18歲的漢屯昂、17歲的昂奈林、16歲的漂派諧昂以及14歲的吞聶烏萊。隨後,壘固市警察局依據(案件號: u 218/2025)、《保護多黨民主大選免受干擾阻礙法》第23條(a)款對他們立案起訴。

安全部隊成員正依據《保護多黨民主大選免受干擾阻礙法》,對意圖破壞2025年多黨民主大選順利進行的行為,包括在社交媒體頁面、公共場所進行演講、發表言論、動員煽動、示威抗議、書寫文字、張貼圖片海報等形式的干擾、阻礙和破壞活動進行調查、揭露並採取有效行動予以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