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信部門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適用規定》發布,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techweb】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最近頒布了《網信部門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適用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該規定將於2025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

相關負責人指出,制定《規定》的目的在於規範網信部門的行政處罰行為,確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

《規定》對行政處罰裁量權的基準做了詳細說明,指出網信部門在執行行政處罰時,將依據違法行為的實際情況、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以及當事人的主觀過錯等因素,對法律、法規、規章中的原則性規定或者具有彈性的執法許可權、裁量幅度進行具體化和量化,形成明確的執法標準和尺度。

在適用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時,網信部門應遵守法制統一、公平公正、過罰相當、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等原則。

《規定》進一步將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分為不予處罰、減輕處罰、從輕處罰、一般處罰、從重處罰五個階次,並對每種情形的適用條件做了具體規定。若違法行為不符合上述裁量階次的條件,則應給予一般處罰。

《規定》還指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設區的市、自治州網信部門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適用於本行政區域內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同時,上級網信部門將通過對下級部門的行政執法檢查和案卷評查等方式,監督行政處罰裁量權的行使情況。(su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