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一學校黨委書記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南都訊 據江門清風消息,日前,經江門市委批准,江門市紀委監委對廣東江門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黨委書記黃錦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錦棠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底線失守,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違規收受禮品禮金;貪慾膨脹,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黃錦棠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江門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江門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黃錦棠開除黨籍處分;由江門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江門市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采寫:南都記者 嚴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