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江蘇鎮江市打擊治理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領導小組發布《關於對滯留緬北等地仍未回國的18名鎮江籍人員公開勸返的通告(第二批)》,全文如下:
關於對滯留緬北等地仍未回國的18名
鎮江籍人員公開勸返的通告
(第二批)
為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打擊治理電信網路詐騙的決策部署,鎮江市打擊治理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領導小組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對滯留緬北等地仍未回國的18名鎮江籍人員依法公開勸返,現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滯留人員應主動於2024年4月26日前通過正規渠道入境回國,並在入境前向戶籍地派出所報備。未在通告名單中的非法滯留境外涉詐高危地區的鎮江籍人員,勿心存僥倖,應儘早回國,爭取寬大處理。
二、凡是在限定日期內主動回國投案自首並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從輕、減輕處罰;犯罪情節較輕的,可依法免除處罰;拒不回國投案自首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懲。
三、非法滯留境外人員的家屬,應主動配合當地政府和公安機關及時聯繫滯留人員,敦促其儘快回國。
四、歡迎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聯繫公安機關,檢舉揭發或提供相關信息以及滯留境外鎮江籍涉詐人員的線索和證據。
聯繫人:王警官
鎮江市打擊治理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領導小組
2024年3月26日
來源 | 平安鎮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