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協委員彭新良建議 提升生態環境監管執法效能

(省政協委員,湖南天工幕牆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長沙群英會副理事長彭新良   湖南日報全媒體記者 田超 攝)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記者 龔柏威

  「進一步規範生態環境監管執法工作,提高行政效能,增強市場主體認同,優化營商環境。」1月24日,省政協委員,湖南天工幕牆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長沙群英會副理事長彭新良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建議。

  彭新良說,近年來,生態環境監管執法工作取得了不斐成果。但還存在一些亟待優化的地方,如,環保監管執法頻次偏高且多頭執法現象嚴重、基層環保執法力量保障不到位、環保檢查考評機制不盡合理等。

  如何破除這些弊端,推動生態環境監管執法工作高質量發展。彭新良建議,要加強環保類監管執法整體統籌,避免重複檢查,真正做到「入一次門、查多項事」。同時,大力推行信用監管和分級分類監管,實現監管執法對誠信守法企業「無事不擾」、對違法失信企業「無處不在」。

  「要調整更新相關執法標準。」彭新良建議,及時更新我省及長沙市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充分結合湖南和長沙產業結構、經濟結構及地理條件等實際情況,制定符合本地情況的績效分級和應急減排措施,既守住環保安全底線,又為企業保駕護航。

  「要保障基層執法力量,優化執法檢查考評機制。」彭新良說,只有環保執法任務與執法人員配備科學,並保證執法責、權對等,才能更好實現常態化監管。建議建立既重數量又重質量、既重表象又重實效、既重處罰又重服務的考評機制,以履職效能為中心,推動各類監管執法部門將工作重心轉移到對基層和市場主體的實際幫扶效果上來,助推營商環境優化和地方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