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顯明:檢察公益訴訟可以獨立成為一種訴訟模式

徐顯明在檢察公益訴訟立法

專題研討會上表示

檢察公益訴訟可以獨立成為

一種訴訟模式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教育部高等學校法學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主任徐顯明9月21日出席檢察公益訴訟立法專題研討會時表示,檢察公益訴訟是具有鮮明中國特色的制度創新,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創性成果和重要組成部分。司法實踐表明,檢察公益訴訟可以獨立成為一種訴訟模式,相關立法時機已經成熟,應儘快制定法律。

徐顯明表示,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凡屬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這就要求我們堅持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檢察公益訴訟制度歷經頂層設計、試點改革、總結經驗,在實踐探索中不斷豐富和發展,逐漸走向成熟,對檢察公益訴訟制度進行專門立法的迫切性已經凸顯。

徐顯明認為,檢察公益訴訟中檢察機關作為公共利益的代表,在履行職責中體現了檢察權行使的主動性,拓展了法律監督的內涵和外延。檢察公益訴訟制度具有重要的創新價值,是訴訟法上一個重大的理論突破。在司法實踐中,檢察機關應把訴前實現保護公益目的作為最佳司法狀態;一旦進入到訴訟環節,應努力實現雙贏多贏共贏的辦案效果,在促進依法行政、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方面展現獨特的制度優勢和治理效能。

(來源:檢察日報·要聞版 作者:谷芳卿 攝影:程丁 閆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