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26!聯大通過決議,要求以色列結束對巴領土佔領,中方贊成

巴以衝突延宕至今,雙方仍然沒有就領土問題達成一個穩定的妥協方案,巴勒斯坦人的生存空間越來越狹窄,以色列的領土擴張野心則越來越大,中東局勢的動蕩局面愈演愈烈。在這種背景下,聯合國大會召開會議,以87票贊成、26票反對、53票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了一項名為《以色列在包括東耶路撒冷在內巴勒斯坦被佔領土侵害巴勒斯坦人民人權的行為》的決議。其中,中俄兩國在該問題上立場一致,投出了贊成票,美國、以色列、英國、德國等投了反對票,法國罕見沒有跟隨西方盟友的立場,選擇投棄權票。

該決議主要是就巴以兩國間的一系列問題,提交至國際法院(ICJ),讓該機構給出諮詢意見,以便敦促以色列政府執行聯合國給出的和平方案。決議涉及的核心問題包括「以色列持續佔領、殖民和吞併約旦河和加沙地帶所產生的法律後果」、「以色列旨在改變耶路撒冷人口構成、特徵和地位的措施所產生的法律後果」以及「以色列通過相關歧視性立法和措施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此外,決議要求ICJ解釋以色列的具體政策和行動,如何影響佔領巴勒斯坦領土的法律地位,同時要求ICJ對該法律地位對所有國家和聯合國產生的法律後果提出意見。

決議要求,雙方應推動和加速進行有意義的談判,以達成一項和平協定,徹底結束以色列對巴勒斯坦領土的佔領,和平、公正、持久和全面解決巴勒斯坦問題。

聯合國的決議不具有強制約束力,巴以問題相關決議若提交到安理會審議,在美英等國的阻撓下,又根本不可能獲得通過。因此,如何最大程度在聯合國框架內推動巴以問題的解決,增強聯合國決議的權威性,藉助國際法庭進行法律解釋,是一條非常有效的路徑。

巴以問題相關決議獲得通過後,聯合國所屬「巴以問題獨立國際調查委員會」立即發表聲明,對決議通過表示歡迎。該委員會在聲明中指出,以色列針對巴勒斯坦領土的持續佔領,對巴人民的歧視,是該地區反覆出現緊張局勢,持續不穩定狀態和不斷發生衝突的關鍵根源。該委員認定,根據國際法規定,以色列對巴勒斯坦領土的佔領是非法的,以色列必須結束永久性的兼并和佔領,遵循ICJ提出的核心建議。

決議通過後,以方表達了強烈反對的態度,以色列常駐聯合國代表埃丹駁斥了這項決議,聲稱聯合國授權的司法機構作出的任何決定都是「完全非法的」,以方代表還批評聯合國已經淪為「道德敗壞和政治化」組織。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表示,猶太人不是自己土地上的侵略者,也不是以色列永恆首都耶路撒冷的侵佔者,聯合國的任何決議都不能歪曲這一真相,以色列不會接受這種「卑鄙決定」的約束。

巴勒斯坦常駐聯合國大使曼蘇爾指責稱,以色列仍在加速擴大猶太人定居點,針對巴勒斯坦人的「殖民和種族政策」更加嚴厲,他讚揚了那些沒有被以色列和西方國家的威脅和壓力嚇倒的國家。巴勒斯坦多位高級官員回應決議相關問題時表示,這場表決反映了巴勒斯坦外交的勝利,國際社會朝著限制和孤立佔領國的方向邁出了重要一步。巴民族權利機構主席阿巴斯的發言人也表示,以色列是時候接受國際法約束了,是時候對巴人民持續犯下的罪行負責了。

儘管中方代表沒有在投票後的發言環節詳細闡述我方立場,但是投出贊成票已經堅定亮明了我方態度。此前在審議巴以和中東相關問題時,中方代表已經在聯合國提出了三點建設性意見。中方認為,第一,巴以局勢再次凸顯實現共同安全的重要性。第二,巴以局勢再次凸顯落實國際共識的必要性。第三,巴以局勢再次凸顯推進「兩國方案」的緊迫性。

此前,中方高層在會見巴民族權力機構主席阿巴斯時明確表示,無論國際和地區形勢如何變化,中方都堅定支持巴勒斯坦人民恢復民族合法權利的正義事業,始終同巴勒斯坦人民站在一起。中方贊成「兩國方案」方向和「土地換和平」原則,希望在聯合國相關決議的基礎上,推動和談,促進巴以問題早日得到公正持久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