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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議加快制定養老服務法
將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納入法治化軌道
《法治日報》記者 王婧 趙晨熙
關心老年人,關注老齡社會,關乎社會文明,關乎民生福祉。
面對我國人口老齡化程度持續加深、養老服務需求快速增長的新形勢,全國人大代表將目光聚焦在養老服務領域,建議出台養老服務法,以良法善治守護最美「夕陽紅」。
從「養老」到「享老」,從「有保障」到「更優質」,離不開法治的堅實護航。

「當前制定養老服務法條件成熟、基礎紮實、共識廣泛。」全國人大代表、浙江省杭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羅衛紅認為,從政策基礎看,《國家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中長期規劃》《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意見》《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養老服務改革發展的意見》《促進普惠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等一系列頂層設計出台,為立法提供了明確方向與制度遵循。從法律依據看,以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為核心,民法典、社會保險法等協同銜接,形成堅實的法治支撐。從實踐經驗看,許多省市出台養老服務地方性法規,普惠養老、醫養結合、智慧養老等試點形成可複製模式,為國家立法積累了鮮活經驗。從社會共識看,各界對完善養老法治保障呼聲強烈,養老機構、從業人員、老年人及家庭共同期盼法律落地,立法具備廣泛而深厚的社會基礎。
立法不是簡單的政策疊加,而是破解養老服務難點堵點、回應民生關切的治本之策。

「養老服務領域亟待解決供給總量、結構、配套、服務質量優化等問題。」全國人大代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長高子程建議,開展養老習慣調研,了解養老需求,向社區、村民組織、養老機構、養老產業行業徵集意見建議,徵集草案文本,為立法草案鋪墊基礎,力爭立法切中需求,相關舉措、相關制度安排可落地可見效,將提升養老服務質量的要求轉化為法定條款,形成長效保障機制。
在羅衛紅看來,要兼顧多樣化、差異化服務需求,堅守普惠性與可持續性,系統構建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多元養老服務供給體系。應強化居家養老基礎作用,完善社區養老設施配套,規範機構養老運營,深化醫養結合機制建設,推動智慧養老提質增效。同時,健全財政、人才、設施保障機制,建立統一高效的跨部門協同監管機制,提升養老服務可及性與便利度。
良法築牢老有所養根基,法治護航老有所安、老有所樂。

羅衛紅建議,系統規範養老服務,明確各方責任,強化老年人權益保障。
羅衛紅說,制定養老服務法要明確堅持以人為本、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普惠多樣、醫養結合、標準化與智能化並重原則,妥善處理與現有法律的銜接,平衡強制性與指導性規範,統籌國家統一要求與地方因地制宜空間。要清晰界定政府、市場、家庭、社會四方責任,加快形成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家庭盡責、社會參與的良性互動格局,以法治保障全體老年人共享發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以法治視角 看大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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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俞藝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