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他們把魔爪伸向孩子!面對「高薪兼職」,家長必須這樣做……
孩子想賺零花錢
原本是懂事獨立的表現
但在網路的陰暗角落
騙子打著
「日結高薪」「輕鬆兼職」的幌子
將罪惡的魔爪
伸向了涉世未深的青少年
一張銀行卡、一張電話卡
看似不起眼
卻可能讓孩子滑向犯罪深淵
🚩 一個令人痛心的真實案例
「我以為只是借給別人用幾天,沒想到後果這麼嚴重……」
17歲的高二學生小吳(化名),感覺自己經歷了一場噩夢。
像很多同齡人一樣,小吳想利用假期賺點零花錢,買自己喜歡的東西。他在某社交軟體上看到一則廣告:「長期收購/租用銀行卡,日結200元,安全無風險,只需提供卡號和密碼。」
「什麼都不用做,一天就能賺200?」
心動的小吳按照指示,將自己的銀行卡給了對方。

僅7天時間,小吳那張銀行卡的流水竟高達80餘萬元!這些錢全部來自全國各地的電信網路詐騙受害者。
最終,小吳因涉嫌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簡稱「幫信罪」)被依法傳喚。
🚩 警惕!孩子容易淪為這幾種「工具人」
騙子利用未成年人社會閱歷淺、法律意識淡薄、渴望金錢獨立的心理,誘導他們成為詐騙鏈條中的「替罪羊」。
以下是常見的「工具人」類型,家長務必警惕:
「卡農」工具人
套路: 騙子宣稱「閑置銀行卡/手機卡/微信/支付寶賬號出租,高價回收」。
後果: 孩子的賬戶被用於接收和轉移詐騙贓款(洗錢),或用於撥打詐騙電話。

「手機口」工具人
套路: 招聘「客服」或「撥號員」,只需準備兩部手機,一部通過社交軟體與騙子語音通話,另一部撥打受害人電話,並將兩部手機放在一起「免提對錄」。
後果: 實現了騙子在境外操控、顯示境內號碼的詐騙效果,孩子直接成為詐騙實施的「幫凶」。
「地推」工具人
後果: 幫助騙子尋找受害者(引流),同樣屬於違法行為。
🚩 普法時刻:不知者真的無罪嗎?
很多孩子(甚至家長)認為:「我只是把卡借給別人,錢是別人騙的,我不參與,我就沒事。」
大錯特錯!
根據《反電信網路詐騙法》第三十八條:
組織、策劃、實施、參與電信網路詐騙活動或者為電信網路詐騙活動提供幫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一萬元的,處十萬元以下罰款。

根據《電信網路詐騙及其關聯違法犯罪聯合懲戒辦法》,涉「兩卡」人員還將面臨以下懲戒:
金融方面
01
被懲戒對象名下的銀行賬戶、數字人民幣錢包的非櫃面出金功能,將會受到限制。同時,也會限制其使用支付賬戶、實名數字人民幣錢包等功能。
02
電信網路方面
懲戒對象名下的電話卡、物聯網卡、固定電話,以及使用電話卡註冊的互聯網賬號等功能都會受到限制。
信用方面
03
被判處刑事處罰的懲戒對象,將被納入「電信網路詐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並在「信用中國」網站向社會公示。
昆明反電信網路詐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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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為家長,我們能做些什麼?
保護孩子遠離「幫信罪」,家長的引導和監督至關重要。
✅ 談錢,更要談法
平時多與孩子溝通金錢觀。告訴孩子「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天上不會掉餡餅,任何「躺賺」「借卡賺錢」「高薪日結」的兼職,都是陷阱。
✅ 管好孩子的「證」與「卡」
定期檢查孩子的手機、銀行卡、電話卡使用情況。
不要讓孩子隨意開設銀行賬戶。
教育孩子妥善保管身份證、銀行卡、電話卡、社交賬號,絕不出租、出借、出售給任何人(包括同學、朋友)。
✅ 留意異常行為
如果發現孩子突然手頭寬裕、購買奢侈品、頻繁更換手機卡,或者在家裡神神秘秘地使用兩部手機通話,務必提高警惕,及時詢問資金來源和行為動向。
✅ 及時止損
如果發現孩子可能已經被騙或正在參與此類活動,切勿隱瞞包庇!
立即帶孩子去銀行/營業廳掛失註銷涉案卡片。
及時報警,說明情況,配合警方調查,爭取從輕處理。
來源:昆明反電信網路詐騙中心
責任編輯:字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