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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大家好呀!歡迎來到老墨聊時事,香港法院一紙判決,將黎智英送進鐵窗20年,對於這一判決,國人拍手叫好,因為這算是根除了一個亂港分子。
但對於黎智英的判決,那些不願意看到香港穩定繁榮的國家,就坐不住了。

就在判決當天,英國突然宣布,再次調整BNO簽證政策,為想要「潤英」的人打開大門。

那麼對於黎智英案,英方為何反應這麼大?放寬通道背後,又有什麼圖謀?

黎智英罪有應得
2月9日,西九龍法院刑事法庭成了全港輿論焦點,黎智英,這位壹傳媒創辦人、曾被外媒稱為「媒體大亨」的人物,因涉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法院重判,刑期定為20年。
有網友調侃稱,等98歲的時候,黎智英就能刑滿釋放了,但他有沒有那麼長壽,就不好說了,所以也有外媒認為,這和判了死刑差不多。

據報道,整個案子耗時超150天,法院收錄證物數量高達2200餘項,文書材料超過8萬頁,最終法官撰寫的判詞多達855頁。
重點指出黎智英在《國安法》生效後,仍然通過各種渠道撰寫、鼓動、傳播涉外施壓言論,並直接向數個境外政府尋求制裁中國,其中不少建議被實際採信。

法院強調,黎智英行為對國際社會形成「實質影響」,不是單方面表達意見,而是有預謀、有組織、有資源的干擾國家安全行動。
與其一起受審的還有多名《蘋果日報》和壹傳媒相關人員,其中包括負責行政、運營、評審等核心崗位的數位高層,判決結果集中在7年至10年區間。

法院作出判決後,國際上不少聲音妄圖為黎智英說話,比如日本內閣官房長官木原稔,代替外務大臣出面,通過外交渠道表達「嚴重關切」,聲稱案件將削弱香港的司法公信。
可值得注意的是,這種「擔憂」幾乎沒有任何新意。
曾在黎智英被捕、第一次審訊期間,英美同樣高頻表示「擔憂」,這次更像是例行出場。

不過,這回英國不同了,他們直接上演了一波「簽證鬆綁」的行動。
法院裁決當天,英國外交事務大臣伊薇特·庫珀做出公開譴責,並於同日宣布擴大BNO簽證適用人群範圍。
哪怕是1997年尚屬未成年、在當年無法自行申請BNO身份的港人,如今成年後也可單獨申請,相關人員可帶伴侶、子女共同移英,英方預測,在新政下,將有2.6萬人「潤英」。

英國顯然早已有準備,只等判決結果落地後正式推出,既然準備充分,就說明英方早已把黎案,視為外交舞台上可掌控的「變數」。

「潤英」的下場
黎智英被判決後,兩天之內,英、美、法、德、日、等31國齊聲批評香港法院裁決。
這種「站隊行為」在外媒眼中,是對新聞自由的捍衛,但結合實際來看,更像一次設計好的樣板動作。

英國尤顯心急,黎智英尚未真正服刑,簽證新政已經加速促動,相關移民中介早早接到風聲,甚至在法院宣布審訊結果前數小時啟動了宣傳引導。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英國曾擴充一輪BNO簽證範圍,引發大量中產家庭涌往英倫。

這一次政策變化,比之前更精準,直指1997年前未獲BNO,但具備家庭紐帶的下一代,英方宣傳強調「親屬不再是障礙」、「身份不需父母陪同」。
不少港人第一反應是「英國又放水」,但隨後細讀申請條件的人發現,並沒有像外媒描述那麼輕鬆:
英語能力必須滿足官方標準
收入必須穩健
無犯罪記錄不可缺
材料審核甚至比前兩年更嚴
子女教育、父母撫養關係限制仍存

如此看似敞開的大門,實則隱藏著數道內門,一些被宣傳洗腦的「新潤人」,在準備文件中奔波幾周後才意識門檻無形拔高。
現實中,2023年已有不少移英港人在社交平台抱怨,有人反映定居後失業、無法融入社區,還有人談及子女教育不適應、生活成本過高。

去年底更有一篇爆款港媒文章《潤英後花光了200萬》,在網上引起廣泛共鳴。
這也導致「潤圈」氣氛從早些年的盲目理想,變成了現在的普遍謹慎。
現如今,已經有越來越多家庭,把英國的「放寬」視作一次篩選,而非歡迎。
那麼到底是誰在策動這場政治移民潮?英國真的為香港人未來著想嗎?

西方的「雙標」司法
《國安法》實施以來,相關案件逐步進入審判階段,黎智英案被外界稱為「一號案件」,但本質上是司法制度正常運行的結果。
從提交起訴書,到完成法庭取證,再到審理、宣判,每個流程都沿著程序展開。

法院在判詞中清晰呈現黎智英的涉案軌跡,他並非單純執筆言論,而是使用壹傳媒作為平台,刻意引導、聯繫國外多政要,對特定機構施加政治壓力。
涉美涉英信函、文章,以及後續美英相關政府措施都在此線索中形成閉環。

這不是「表達自由」,而是有實際行動、有明確目標的國家安全案件。
在提交事實、證言、外部聯繫記錄之後,法官們做出的判斷不含任何模糊空間。
西方國家對這類國安案件的評價套路相似,拋棄司法事實,直接抨擊結果。
有輿論甚至將黎智英比作美國的社會運動領袖,但現實是美國曾經處理類似信息泄漏、抗議者煽動時同樣嚴苛,甚至動用聯邦執法機構。

更具諷刺意味的是,愛潑斯坦這個名字也在大量評論中被提起,這位被控嚴重性犯罪的金融大亨,並未真正受到嚴懲,在2008年只判13個月,並在服刑期間每日被允許外出。
這種雙標審判暴露出西方「司法正義」之說的局限,他們允許精英逃脫,卻不允許別國依據本國法律維護秩序。

更有甚者,有媒體將黎智英所謂罪行等同「言論自由」,刻意模糊國安犯罪與普通社評之間的分界,這類論調在一些社交平台中逐漸為人識破,被諷「蛆跟著蠅走」。
現實說明,香港社會正趨於穩定,公共秩序正在修復。
黎智英被判,是個符號性的節點,也象徵著,那些推動局勢惡化的人,已經逐步走向盡頭。


結語
黎智英案件是香港依法治港邁出的關鍵一步,卻被西方當成政治工具。
而「潤」路敞開不代表春風拂面,真正考驗的是選擇之後的路要如何走。
中國堅定立場、依法執法,是維護國家安全應有之道,不會因西方的冷語熱諷有絲毫動搖。
信息來源:
2026-02-10 10:59·紅星新聞 英方進一步玩弄BNO伎倆,我使館:其行可鄙,其心可誅
2026-02-11 14:30·環球時報 英國又搞BNO護照政治操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