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上午,河北省石家莊中院開庭審理的一起行政訴訟案件時,出現了「民告官不見官」的罕見一幕: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合議庭成員、書記員均已就位,而被告席上空無一人。審判長聯繫未果後當庭宣布: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判定缺席審判。

1月28日,石家莊中院第二十五審判庭,其他庭審參與人都已就位,被告方無人出庭。受訪者供圖
該案的被告是石家莊欒城區政府,案由是一起強拆引發的行政賠償案件。原告是一對老夫婦,丈夫張向新是一名印尼歸國華僑,今年88歲,妻子李玉珍77歲。
此前的生效判決顯示,1992年,張向新和妻子李玉珍回鄉投親,欒城區樓底鎮樓底村村委同意發放給李玉珍宅基地一塊,之後他們在此建房。2023年9月11日欒城區政府因征地需要,對該房屋實施了強制拆除。
2025年3月31日,河北省高院終審判決稱,李玉珍的宅基地系 1992 年其與歸僑丈夫回鄉投親取得,其在該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屬於其合法財產。判決認定欒城區政府強制拆除李玉珍的房屋行為違法,因違法強拆給李玉珍造成的損失,應依法及時予以賠償。
2025年8月22日,欒城區政府作出賠償決定,賠償李玉珍房屋價值損失等38萬餘元。李玉珍不服該決定,再次將欒城區政府訴至法院。
石家莊中院的開庭傳票顯示,該案開庭時間為2026年1月28日9時30分,開庭地點為法院第二十五審判庭。
參與旁聽的李玉珍女兒張亦晨向澎湃新聞表示,雖然請了律師,但兩個老人還是非常重視,一定要親自參加庭審,一路在家人的攙扶下來到法院。
當天上午9時30分,張向新、李玉珍和兩名訴訟代理人已抵達原告席,合議庭成員和書記員也已就位,而被告方卻一直沒人出現。
庭審筆錄顯示,當天欒城區政府委託訴訟代理人有兩人,一人是欒城區婁底鎮人民政府副鎮長、二級主任科員蘇健民,一人是北京德和衡(石家莊)律師事務所律師牛磊。

庭審筆錄顯示,欒城區政府經法院傳喚未到庭,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被判定缺席審判。
「為啥到點了人還沒到?」張亦晨說,包括法官在內的現場所有人都表示困惑。後來審判長通過電話和他們聯繫,也沒人來,法官結束通話後稱,他們說忘了,沒過來。
該情形也得到原告訴訟代理人王衛洲律師的證實。王衛洲向澎湃新聞表示,審判長現場至少打了兩個電話,詢問為什麼區政府沒人出庭。溝通未果後,審判長宣布被告缺席審判。
庭審筆錄顯示,審判長在核對完原告及訴訟代理人身份後,宣布:「被告經依法傳喚未到庭,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不影響本案的審理。」
之後,庭審繼續。
過去幾年,王衛洲曾代理全國各地各類的行政案件,他都沒有遇到過被告不出庭的情況。「這是一場氛圍非常奇怪的庭審。」王衛洲說,本來庭審需要雙方舉證、質證,還有發表意見和辯論。關於該案件其實自己還有很多問題想要和被告去核對,而現在成了「獨角戲」了,「沒有對抗了」。
王衛洲在庭審發表意見時稱,希望法院對被告這樣公然缺席庭審的行為給予相應的懲戒。
庭審持續了一小時左右,被告方均沒有人出席庭審。之後,審判長宣布庭審結束。
1月30日,澎湃新聞從欒城區相關負責人處了解到,當天區政府方確實沒有人出席庭審,具體原因還正在了解中。
當天,澎湃新聞聯繫上欒城區政府在該案的訴訟代理人——欒城區婁底鎮副鎮長蘇健民,了解當天沒參加庭審的原因。蘇健民未對此事回應,並表示自己正在開車,稍後有事要忙。之後澎湃新聞再次致電,未得到其回應。
隨後,澎湃新聞聯繫被告方另一名訴訟代理人牛磊所在的單位——北京德和衡(石家莊)律師事務所。該所接線人員稱已將記者疑問轉達給牛磊律師,但一直獲答覆。
澎湃新聞記者 王選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