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死後多領養老金,這次發生在哈爾濱,人數多達1014人。
這則消息來自於「哈爾濱社保」微信公號。

1月23日,「哈爾濱社保」微信公號發布關於道外區責令退回多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公告經核查,趙秀芳等1014人存在死亡後多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情形,我中心發出的《退回社會保險待遇告知書》無法送達且無法聯繫或不配合返還,現依法公告送達《責令退回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決定書》。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屆滿視為送達,超30日視為逾期。
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決定的,我單位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這是一則信息量並不是很大的新聞,具體事宜:
1014人死後多領養老金;
退回資金告知書被退回;
公告30日後將視送達,超過視為逾期;
30日內不申請複議或訴訟,又不履行決定的,將依法申請強制執行。
相信進入司法環節,那些想侵吞死亡人員養老金的家庭或個人,就必須依法退回多領的死亡人員養老金,否則,會以不當得利予以懲罰。

問題在於,不管最終能夠收回多少被多領的死亡人員養老金,一個區就有1014人死後仍然被領取養老金,到底出了什麼問題?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人多領死亡人員養老金?
這些死亡人員家屬貪得無厭,是肯定的,必須讓他們把多領的死亡人員養老金退回來。否則,就追究其法律責任。
但是,就算最後這些人退回了多領的養老金,是否就算萬事大吉了呢?我們認為,事件不能就此擱淺,更不能收場。1014人死亡後仍被領取養老金,問題到底出在居民身上,還是管理部門身上,尤其是單位主要負責人身上,需要當地認真調查一番。
要知道,一個區出現幾十人、百十個人死亡後仍被領取養老金現象,或許可以認為是被死亡人員家屬鑽了時間空子、打時間差,只需要追回就能認為是問題解決了。
但是,道外區竟然有1014名死亡人員被多領養老金,恐怕就不是漏網之魚,不是死亡人員家屬鑽時間空子、打時間差,而是管理上存在比較大的漏洞了。

既然是管理上的漏洞,就不能把責任推給死亡人員家屬,而應當在管理上找漏洞,在管理上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否則,檢查結束,問題依然。
這也意味著,道外區的這些死亡人員多領養老金問題,就不是下一個養老金退回告知書,或者提請法院幫助追討那麼簡單了,而是要追問一下管理部門到底是如何管理的,漏洞在哪,是否存在內外勾結現象。
如果不能找出問題的癥結,就算這次能夠把多領的養老金全部追回了,誰能保證一年、兩年以後不會出現新的問題,甚至更為嚴重的問題呢?
哈爾濱有關方面不能只滿足於追回多領的死亡人員養老金,還要在管理層面找問題,堵塞各種漏洞。尤其要避免出現內外勾結等方面的問題,確保養老金髮放公平公正,確保不再出現大量死亡人員養老金被多領現象。

總之,「責令退回」養老金不是免責令牌,該是誰的責任,就得誰承擔,不能以「退」推責,否則,養老金管理會出現更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