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西紀檢監察網1月4日通報,來賓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沙君俊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經查,沙君俊理想信念崩塌,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投機鑽營,在黨內搞政治攀附;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私慾膨脹,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項目承攬、案件處理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自治區紀委監委指出,沙君俊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沙君俊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沙君俊,男,漢族,1970年5月生,江西寧都人,199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9年8月參加工作,中國人民大學刑法學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研究員。
沙君俊早年在江西工作,先後任職於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研究室、省委政法委研究室,後任江西省委政法委執法協調監督處副處長。
2008年,沙君俊成為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正處級幹部,2009年又出任廣西物資集團總法律顧問,此後歷任自治區紀委副廳級紀律檢查員、自治區紀委派駐自治區民政廳紀檢組組長、自治區紀委駐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紀檢組組長等職,2020年出任欽州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
此後的2023年,沙君俊出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駐北京辦事處黨組書記、主任,2024年任來賓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