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8歲就跟著他,整整13年青春都耗在了這段關係里,他自願給的錢,現在怎麼就成了我詐騙?」
2025年12月的上海長寧法院庭審現場,31歲的李某泣不成聲。對面的原告席上,53歲的某航司飛行員馬某面無表情。這場看似普通的詐騙案,背後藏著一段跨越13年的畸形戀情,700多萬的轉賬記錄、兩次民事訴訟撤訴、從「親密愛人」到「詐騙嫌犯」的反轉,每一個細節都戳中了大眾的神經。
這起案件剛曝光就炸了鍋,網友吵得不可開交。有人說李某是貪財騙錢,該遭報應;也有人罵馬某是渣男,玩膩了就用刑法收拾情人,典型的「以刑案化情債」。
到底是一場精心策劃的詐騙,還是一段感情破裂後的無情反噬?

咱們把時間線拉回2012年,從頭說起。
2012年的哈爾濱,18歲的李某還是個青澀的大學生,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中認識了40歲的馬某。彼時的馬某已是國內某知名航司的飛行員,收入豐厚,家境殷實,唯一的「小瑕疵」是早已成家,有賢惠的妻子和可愛的兒子。
年齡差22歲,身份懸殊,還有婚姻的阻隔,這段關係從一開始就帶著原罪。但馬某的追求攻勢很猛,萬米高空中發來的情書、生日時精心準備的禮物,把情竇初開的李某徹底打動。她管他叫「馬叔」,心甘情願地走進了這段隱秘的戀情里,成為了他公開身份之外的「特殊伴侶」。
2016年,李某畢業後跟著馬某去了上海。為了方便見面,馬某在上海租了公寓,兩人開始了同居生活。那些年裡,馬某對李某確實很大方:給她買轎車,資助她開女裝店,日常開銷更是從不吝嗇。據後來的流水記錄顯示,2018年到2023年這五年間,馬某累計給李某轉了700多萬元。

李某也曾全心付出。她放棄了正常的社交生活,遵守著馬某「隨叫隨到」的要求,他飛哪座城市,她就趕到哪座城市陪他;甚至在2021年,馬某兒子在美國上學需要交學費,李某還專門兌換了5萬美元,通過當時自己丈夫的賬戶轉了過去。在她眼裡,這不是一場交易,而是一段能長相廝守的感情。
可惜,感情里的新鮮感總有耗盡的一天。2023年4月,兩人的矛盾突然爆發。馬某新鮮感褪去,開始覺得之前的付出不值當,要求李某歸還大部分款項。一邊是昔日愛人的催債,一邊是自己早已投入的青春,李某陷入了兩難。
架不住馬某的反覆逼迫,2023年4月19日,李某寫下了一張249萬元的借條,約定2025年1月還清;5月11日,兩人又手寫了一份對賬單,李某在上面簽了字,確認了700多萬元的款項往來。她以為簽了這些就能暫時平息風波,卻沒料到這成了日後指控她詐騙的「關鍵證據」。
拿到借條後,馬某並沒有等到約定的還款日期,而是直接提起了民事訴訟,要求李某歸還100多萬。可蹊蹺的是,2023年12月,他以「案由寫錯」為由撤訴了;2024年2月,他再次起訴,理由加了「幫買茅台、換匯」等說法,結果到了7月,他又一次撤訴。

兩次民事訴訟都半途而廢,馬某的耐心也耗光了。真正的轉折點發生在2024年6月,當時馬某執飛廈門,要求李某過去陪宿,被李某拒絕了。這成了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馬某徹底翻臉,轉身就走進了上海市公安局長寧分局,以「被詐騙771.3萬元」為由報了警。
更讓人意外的是,報案時馬某壓根沒提兩人13年的親密關係,只說李某是「2013年飛哈爾濱時認識的微信好友,一直維持朋友關係」。他把重點放在了「茅台酒詐騙」上,聲稱李某說有茅台廠內部渠道,1499元一瓶拿貨,他累計轉了500萬元左右,最後只收到21箱酒;還指控李某以「幫他換匯在泰國買房」「叔叔換肝需要錢」為由騙了他的錢。
2024年7月,警方正式立案,月底李某就被抓獲刑拘,隨後被批捕,羈押在長寧區看守所。原本的情感糾紛,徹底變成了刑事案件。李某的母親得知消息後崩潰大哭,大罵馬某是騙子,說女兒18歲就跟著他,怎麼可能是詐騙。

2025年12月,案件開庭審理,庭審現場的交鋒比想像中更激烈。公訴機關的指控金額幾經調整,從最初馬某報案的771.3萬元,到審查起訴時的332.1萬元,最後定格在182萬元,罪名是詐騙罪,還建議法院判處李某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二次庭審時甚至一度建議判15年。
檢方的核心依據,就是那張249萬元的借條、李某簽名的對賬單,還有所謂的「換匯詐騙」證據。檢方稱,2019年到2022年期間,李某得知馬某要在泰國買房需要外匯,就虛構自己能代為換匯的事實,騙了馬某249萬元;後來還用微信小號假扮財務「cici」,謊稱款項已經支付,騙取馬某信任。此外,李某還被指控用多個微信小號假扮律師,以訴訟需要費用為由,騙了馬某33.1萬元的律師費和審計好處費。
面對這些指控,李某和她的辯護律師當庭做了無罪辯護。李某承認後期為了拖延還款確實「編過故事」,但強調「只要卡里有錢,就會給他轉回去」,還說所謂的30萬美金換匯金額,是被馬某不斷辱罵催債時,情急之下隨口編的數字。
辯護律師更是指出了案件中的諸多疑點:指控的13筆轉賬,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證明馬某轉賬時明確說是用於「換匯」;這些錢大部分都用在了兩人的共同生活消費、給馬某買車、為他兒子交學費以及李某的女裝店經營上;而且李某也給馬某轉回了不少錢,光兒子的學費就轉了5萬美元。至於「律師費詐騙」,後續李某也陸續還了17萬元,根本沒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更關鍵的是,辯護律師曾向法院申請補充偵查,要求調取兩人的開房記錄、出入境記錄等,證明這段持續13年的情人關係,可這個建議至今沒被採納。在李某看來,她和馬某之間的問題,從來都不是詐騙,而是「情感的債」。「我從18歲跟他在一起,這十幾年,他所有給我的錢,現在全部變成詐騙他了?」庭審上的這句話,讓不少人感到唏噓。
截至目前,案件已經歷經三次庭審,審理階段已經結束,就等法院擇期宣判。記者曾多次聯繫馬某,想了解他的說法,可電話接通一次後,他只說「沒有義務溝通此事」就掛斷了,簡訊也沒回復。
其實不管最後判決結果如何,這起案件都給所有人提了個醒。一段建立在欺騙和背叛基礎上的感情,從一開始就註定了悲劇的結局。馬某隱瞞婚姻和李某交往,違背了道德底線;李某明知對方有家室還深陷其中,也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700萬轉賬,13年青春,到底是情債還是罪債?相信法律會給出公正的答案。但更值得我們思考的是,感情里最該守住的底線是什麼?是真誠,是責任,還是那句「不愛了也別傷害」?你覺得李某是詐騙,還是被馬某「以刑案化情債」了?歡迎在評論區留下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