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湖北隨州的張磊(化名)收到法院判決書,他花費20餘萬元迎娶的「新娘」尹某,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她除了性別是真的,其他都是假的。」張磊說,尹某與他戀愛、辦婚禮期間的名字、年齡是假的,提供的懷孕B超單是假的,陪嫁的金條是假的,連父母都是僱傭短劇演員扮演的。
判決書顯示,尹某與張磊戀愛時是已婚狀態,同時期還與其他人保持戀愛關係,張磊發現騙局後向她追討彩禮錢,她曾向其他男朋友索要2萬元周轉。

尹某和演員在婚禮上扮演父女(婚禮視頻截圖)
已婚女用假懷孕逼婚網戀「男友」
網購假金條、假存單「陪嫁」騙走18萬元
張磊介紹,2022年5月,他在網上認識了一個名為尹小迪的女網友,之後發展成為網戀關係。當年7月,他應邀前往青島做客,兩人住在了一起。
一個多月後,尹小迪微信發來一份B超報告單自稱懷孕,詢問張磊有什麼計劃,張磊表示願意為此負責。兩人開始談論結婚事宜。
在此期間,尹小迪自稱父親是廳級幹部,母親是模特公司老闆,張磊是她的真愛,希望到張磊老家見見父母。
不久之後,尹小迪跟隨張磊回到湖北隨州,以見面禮的名義向張磊父母要走10001元。
「她以回家養胎、給她父母做工作為由,獨自回到青島,我們繼續網上聯繫著。幾個月後,她說自己流產了,發來一份流產住院資料。」張磊說,尹小迪喊他去青島照顧她,承諾讓父親幫他安排工作。
在青島期間,張磊意外發現尹小迪有另外一張身份證,除了姓氏、照片相同,其他信息均不同,特別是年齡大了5歲。兩人曾為此爭吵,張磊返回湖北武漢。
不久後,尹小迪的「父親」「哥哥」先後前往武漢,以長輩、兄弟身份勸說張磊擔負其男人的責任,調停兩人的感情,兩人重新和好。
2024年5月,兩人在隨州擺宴,隆重舉行婚禮,尹小迪收取了14.8萬元彩禮,加上首飾、改口費等,一共拿走超過18萬元。
「婚禮之前的兩年,她又懷孕兩次,流產一次,都是微信發來的檢查單。婚禮後,她說要回青島辦酒,要把現金拿回去擺放。為了打消我的顧慮,她交給我一塊100克的金條,一張46萬元的存單,一輛賓士車的鑰匙。」張磊說,在青島期間,他發現娘家的喜酒沒有邀請他出席;兩人返回隨州後,尹小迪借故爭吵後離家而去,他無意中發現金條在牆上擦碰後掉色。
報警求助後,他才發現金條和存單都是假的,賓士車是租的,當初見過的岳父、岳母是尹小迪僱傭的短劇演員,大舅哥則是被請來「幫忙」的網路主播。

尹某交給「新郎」的「陪嫁金條」(受訪者供圖)
重婚罪和詐騙罪是否並列成爭議焦點
女子最終以詐騙罪獲刑4年6個月
判決書顯示,尹某實際年齡36歲,對外虛報年齡31歲,以「富家女人設」在網上活動,曾有兩段婚姻,並育有兩個孩子,犯案期間婚姻狀態存續。
與張磊交往期間,以懷孕、結婚為由,累計向張磊一家索要現金、首飾累計超過18萬元。為維護騙局持續,她僱傭了兩位短劇演員扮演父母與張磊見面,並出席婚禮。她還網購了6次懷孕B超單、人流手術單,以及網購銀行存單、假金條,用於騙取張磊等人的信任。
另一名向法院作出證言的「男朋友」證實,兩人交往期間,尹某曾以租房、支付貨款、為爸媽辦理取保候審等名義向他索要了數萬元,也曾以懷孕、流產等理由索要過手術費。該證人曾發現尹某社交平台發布的結婚視頻,向尹某質問時,被告知是「在拍電視劇,馬上就能上映」。
2024年6月,尹某被張磊追討彩禮時,曾以支付貨款名義向該證人求助,該證人按尹某要求向張磊賬戶支付了2萬元。案發前,尹某一共退還給了張磊78700元。
該案審理中,針對尹某的一系列行為,是僅構成詐騙罪,還是另外構成重婚罪、 偽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罪、票據詐騙罪,曾是雙方爭辯焦點。
法院認為,重婚罪應當以真實結婚為主觀要件,對於以結婚為手段進行詐騙活動的,僅形式上結婚,並不具有真實的依法產生夫妻權利義務的目的,此種情況屬於詐騙行為本身,因此,上述實施重婚、偽造的行為均是詐騙的手段和方式。因此,尹某的犯罪行為僅按詐騙一罪處理。
2025年12月8日,隨州市曾都區人民法院判決,尹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罰金2萬元;繼續追繳尹某違法所得89140元,發還給被害人張磊。
來源:封面新聞
編輯:楊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