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新聞法(修訂)》草案首次規定,媒體機構在社交媒體平台上開設頻道時必須對其內容、版權和存檔負責。
10月23日上午,越南文化、體育與旅遊部部長阮文雄(nguyễn văn hùng),受總理委託,將向國會介紹《新聞法(修訂)》的提案。此前,政府向國會常務委員會報告指出,《2016年新聞法》實施近十年來,在技術快速變化、傳播模式及公眾行為改變的背景下暴露出諸多局限性。此次修法旨在實現建設專業、人文、現代的新聞體系的方針;確保公民在新聞領域的言論自由權;同時提高數字轉型背景下的國家管理效能。
該法案保留了9條,修改了38條,增加了3條,並刪除了6條。

文化體育旅遊部部長阮文雄10月8日代表新聞法修訂案起草機關向國會常務委員會提交報告。圖片來源:越南國會門戶網站
增加信息提供的責任
草案中的一個重要新點是對新聞的地位和角色進行了補充規定,強調越南新聞是革命性的,具有歷史性和革命性特徵,與建設和保衛祖國的目標相聯繫,朝著專業化、人性化、現代化方向發展。新聞作為黨和國家的思想工具,同時也是人民的論壇,在法律框架內享有收集、反映和傳播信息的權利。
草案明確規定了提供信息給新聞媒體的責任——這是過去多年實踐中被認為薄弱的一環。各機關、組織和個人有義務在被要求或發生對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的事件時主動、及時地提供完整準確的信息。如果無正當理由拖延、拒絕或逃避提供信息,相關單位負責人需承擔責任。
此外,草案還列出了阻礙合法新聞活動的行為處罰措施,如不提供信息、提供虛假信息或為記者報道製造困難等行為。
根據越南國會文化-社會委員會對該法案的審查意見,將提供信息的義務納入法律將提高公務活動的透明度,為新聞履行其社會監督、政策批評以及連接政府與民眾的角色提供基礎。
發展新聞經濟
第二組政策重點在於構建新聞經濟支柱,以支持新聞機構在數字時代的可持續發展。法案規定國家應重點投資於人才培養、現代技術研發應用;通過訂貨、招標等方式支持執行政治、安全、國防、文化、宣傳任務的發布、傳輸費用,尤其是在偏遠地區、邊境和海島地區。
關於收入來源,允許新聞機構從觀看和使用新聞作品中獲取收益,參與合作項目,以及提供由國家分配的公益服務。此機制旨在幫助新聞機構逐步減少對預算和傳統廣告的依賴,因為市場份額正在被跨國平台所侵佔。
越南國會文化-社會委員會認為,新的規定為新聞機構實現財務自主提供了法律框架,但需要明確「新聞經濟」的定義、合作範圍、跨國平台上的廣告管理和內容合作責任,以避免商業化並確保新聞機構的政治導向和獨立性。
建立多媒體主導傳媒機構
另一個重要新特點是建立了「多媒體主導傳媒機構」模式,享受特殊財政制度,並按照總理批准的規劃運作。這類新聞機構擁有多種形式,下屬機構眾多,負責大規模生產分發信息,承擔主流信息發布者的角色。
主導傳媒機構(總編輯)負責人被賦予全面領導和管理資產、財務的權利;下屬機構則被授予代表國家資本的權力。目前,越南已有類似模式,例如越南之聲廣播電台(Đài tiếng nói việt nam)、越南電視台(Đài truyền hình việt nam)和越南通訊社(thông tấn xã việt nam),以及一些地方合併模式如廣寧省傳媒中心(trung tâm truyền thông quảng ninh)或平福省廣播電視台報(Đài phát thanh - truyền hình và báo bình phước)。
據越南文化、體育與旅遊部部長阮文雄稱,將這一模式法制化有助於創造整合內容生產、共享技術基礎設施、數據和人力資源的法律環境,降低成本,提高治理效率和競爭力,對抗跨國傳播平台。
越南國會文化-社會委員會建議明確規定主導機構的標準、特殊財政制度及其管理責任,以確保可行性,避免與現有模式重疊。
完善合作機制和擴大國際合作
草案新增第24條和第25條關於新聞活動中合作的規定,被視為在數字化轉型背景下完善法律框架的重要步驟。
根據新規定,新聞機構可以與其他符合條件的個人或組織合作進行設計、廣告、發行、內容製作等活動,但不包括政治時事、安全、國防和外交領域。新聞機構負責人應對所有合作活動及其公有財產的使用負責,且需遵守法律規定。
關於國際合作,越南新聞機構可以在國外發行、傳輸或授權外國組織和個人代理執行;聘請專家、通訊員,派遣記者出國,設立常駐機構。所有這些活動的內容都必須與國內產品保持一致,並書面通知管理部門。
新的規定被認為有助於使國際合作透明化,控制信息安全風險,同時也擴展了對外傳播渠道,推廣越南國家形象和人民風貌。
網路空間新聞管理與數字轉型
首次,草案具體規定了網路空間中的新聞活動。新聞機構在網上開設內容頻道時須對其內容、版權和存檔負責;如果內容因平台錯誤而更改,則可免於承擔責任。
審查機構建議政府明確規定跨國平台在發生違規情況時的法律責任,同時鼓勵新聞機構應用人工智慧、大數據和數字內容分發平台。法案還指導建立全國統一的數字新聞平台,統一存檔,保護版權,增強網路環境中信息監控能力。
10月23日上午,越南國會議員聽取了有關五個法案的報告,包括《破產法(修訂)》、《存款保險法(修訂)》、《新聞法(修訂)》、《人口法》和《疾病預防法》的相關報告和審查意見。聽取報告後,議員們首先討論了《破產法》和《存款保險法》。下午,繼續討論其餘三個法案:《新聞法(修訂)》、《人口法》和《疾病預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