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法官,我們已經按照判決書將賠償款打到法院賬戶,請你們幫忙核查......」近期,湖北省十堰市竹山法院審理了一起因大雪壓斷高壓線,造成線路短路引發火災,致使村民房屋被燒毀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件。判決生效後,被告主動履行十萬餘元賠償款。

一場大雪引發的火災
2024年臘月底,春節日益臨近,千家萬戶都沉浸在喜慶氛圍中,可家住深河鄉的老陳卻怎麼也高興不起來,一場突降大雪將他家附近高壓線壓斷,造成整條低壓線路短路,沿線村民家中電器均遭到不同程度損壞,老陳家照明控制線路也因此造成短路引燃被褥造成火災,因家中當晚無人,大火持續燃燒將其兩間房屋及生產生活用品全部燒毀。老陳認為,案發時高壓線路屬供電公司所有,因供電公司對線路維護不當、老化設備更換不及時誘發火災,供電公司應賠償其全部損失。2025年7月,老陳一紙訴狀將供電公司訴至法院。
難以調和的賠償爭議
「我列了一個賠償明細表,估算了一下總損失大概20餘萬元,其中有5萬多元的現金、3000公斤的苞米、500斤臘肉、價值1萬餘元的項鏈首飾以及燒毀的房屋.......」
「火災事故發生前,為老陳家供電的低壓線路電壓數據正常,未超出法定允許範圍。起火原因是老陳住宅卧室照明控制線路老化造成短路誘發火災,系老陳自身原因所致,且高壓與低壓線路相交是大雪積壓所致,為不可抗力,供電公司不存在過錯無需擔責。另外,對於老陳列的損失,沒有證據證明......」對於賠償事宜老陳和供電公司各執一詞。
事故發生後,鄉政府和村幹部就組織雙方先後進行了3次調解,但對責任承擔、損失認定始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
「如我在訴」追求極致解紛
翻開厚厚卷宗,71項賠償項目、20餘萬元物品清單以及財產損失鑒定申請,無一不透漏著老陳較高的心理預期。但老陳房屋和生產生活用品已被大火付之一炬,鑒定從何談起?損失如何確定成為本案最大的難題。
為尋找突破口,承辦法官來到案發現場實地勘察,並對先前組織調解的鄉政府、村委會幹部逐一走訪調查,在掌握案件基本情況後,於7月11日組織老陳、供電公司、調解幹部召開庭前會議,聽取訴辯意見並固定關鍵證據,對調解幹部前期預估損失的合理性、估計依據等進行詳細詢問。同時,為最大程度降低老陳損失,承辦法官與金融機構溝通,對現場燒毀的347張殘損人民幣予以兌換,兌換金額29650元。

兼顧法理人情實現定分止爭
8月底該案開庭審理,承辦法官組織老陳和供電公司舉證質證,並交換了各自辯論意見。在查明案件事實基礎上,承辦法官依法作出了裁判。
關於責任承擔問題:本次事故是持續大雪造成高壓和低壓線相交引發短路,加之老陳房屋室內線路老化,遇到瞬時高壓導致線路高溫引燃床上被褥,結合沿線村民家中電器當晚均有不同程度毀損這一事實,可以認定起火主要原因是供電公司供電線路出現故障,老陳自家線路老化為火災埋下隱患但責任較輕,根據案件實際情況,供電公司應承擔80%主要責任。
關於燒毀人民幣金額:除去已兌換29560元,仍有部分燒毀嚴重人民幣無法兌換。在鄉、村兩級幹部調解過程中,老陳自述有5萬元現金被燒,結合已兌換人民幣和遺留人民幣灰燼,綜合考慮老陳居住山區、往來銀行不便、老年人用錢習慣、事故發生在春節前夕等因素,可以認定5萬元現金燒毀基本屬實,故認定人民幣損失金額為20350元(50000元-29650元)。
關於其他損失認定:因絕大部分物品被大火燒為灰燼,無法對損失進行鑒定。前期鄉、村幹部通過實地考察,結合老陳物品損失清單、燒毀財務性質、購買年限、市場行情等因素,綜合估價財產損失100880元。為減少當事人訴累,降低訴訟成本,節省司法資源,綜合庭前會議、在案證據,鄉、村兩級幹部的估價比較客觀、公正,除另行對部分財產損失作適當調整外,該估價可作為認定本案財產損失的重要參考。
最終,確定老陳全部損失為12餘萬元,供電公司負擔80%。目前,判決已生效,雙方均服判息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