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水原地方法院23日對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華城電池廠火災」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涉事企業代表朴淳瓘(音)有期徒刑15年。
韓國水原地方法院當天以違反《重大災害處罰法》、違反《產業安全保健法》等罪名,對朴淳瓘作出上述判決。韓聯社的報道說,這是自2022年韓國實施《重大災害處罰法》以來,相關案件中判處的最高刑期。
法院認定,朴淳瓘違反保持緊急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的義務,未能履行確保安全保健的責任,與員工死亡之間存在因果關係。韓國媒體報道稱,法院認為「此次火災事故導致23人死亡,情節極其嚴重,因此需要與之相稱的嚴厲懲罰」。
當天,法院還以違反《產業安全保健法》、業務過失致人死傷等罪名,判處朴淳瓘之子、涉事企業總括本部長樸重彥(音)有期徒刑15年、罰款1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5100元)。
2024年6月24日,位於韓國京畿道華城市一座電池製造工廠發生火災,造成23人遇難,其中包括17名中國公民。韓國警方、僱傭勞動部組成的「華城電池廠火災」事故調查組去年8月公布的調查結果顯示,該電池廠一直採用調包等方式通過質量檢查,生產過程粗製濫造,最終導致不良電池產品起火併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韓國警方調查發現,從2021年開始,涉事企業在向韓國軍方提供相關產品時,一直通過單獨製造一批電池調包檢測用產品等方式人為操縱檢測數據,用以通過韓國軍方的安全檢測。韓國軍方在2024年4月採購批次檢測中發現涉事企業偽造產品說明等問題,判定該企業相關批次產品未達國防標準。此後該企業在趕工過程中,產品不良率大幅上升,最終發生不良產品起火引發事故。

此前報道:
2024年6月24日上午10時30分左右,位於韓國京畿道華城市的一家鋰電池製造廠內發生電池起火引發嚴重火災。事發現場監控視頻顯示,在發現電池產品冒煙起火時,現場員工曾嘗試使用滅火器撲滅火情,但爆炸式的電池燃燒導致廠房內濃煙滾滾,火勢迅速蔓延失控,現場員工也失去了逃生的最佳時機。最終廠房內堆積的35000多個鋰電池燃燒殆盡,大火在持續了5個多小時之後,現場主要火勢才最終被撲滅,消防人員進入現場後發現20多具被燒焦的遺體。事故最終導致包括17名中國籍勞工在內的23人在火災中不幸喪生,另有8人受傷。
2024年6月25日,涉事電池廠火災事發時的監控錄像公開。
視頻顯示,事發時,位於廠房二樓堆放電池成品的區域突然冒出白煙,察覺到異常的現場工作人員隨即開始尋找冒出白煙的電池組,在發現白煙並挪動電池組的過程中,電池堆放區域開始燃燒並發生爆炸,煙霧瞬間大量蔓延。現場工作人員試圖用滅火器撲滅火情,但未能成功,大量煙塵伴隨著爆炸和火光吞噬了整個車間,位於二層的工作人員最終未能及時逃出。

據南方都市報此前報道,韓國華僑華人聯合總會會長王維月表示,當地(華城)幾乎每家企業都有外籍工人,除了工業生產園區,食堂等場所也是外來人員的重點務工場所,韓國餐廳服務人員很多也是中國同胞。「因為韓國生育率低,勞動力不足,本國勞動力成本高,所以華城市工業園區外籍勞工佔比很大。」
有媒體披露,涉事電池廠的工人大約有100多名,相當一部分來自中國東北,年紀在30歲到40歲之間。
編輯|段煉 杜恆峰
校對|何小桃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央視新聞、南方都市報、公開資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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